“全国牙防组”在京沪被诉 疑不具认证资格

时间:2006年03月17日  作者:佚名  点击:   加入收藏   新京报

  而当时,中国正处于全面改革开放的时期。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是精简机构。原有的机构都面临调整、合并。要求增设机构就像是天方夜谭。

  张自宽想出了一个变通的方法,成立一个组织,由三个层面的人员构成,一是在职的卫生行政官员;二是口腔界的专家;三是牙防工作者。这个组织不要国家编制,不要经费,不要基本设备。“在当时,只有这样操作,这个组织才有可能被允许成立。”

  “那也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时任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院长的张震康,也参加了座谈会。他坚持这个组织一定要有卫生部官员参加,而且要领导这个组织,“在中国,没有政府领导,很多工作会很难开展。而且领导必须是一把手。”

  卫生部领导来征求张震康的意见,希望能将这个组织落实到一个口腔医院里。张震康同意了。他在医学院中腾出了一间房,里面安置了两名专职教授,再买了些纸张和笔,这个全国性的牙防组织就开始启动了。

  1988年12月,卫生部批准成立全国牙防组,卫生部医政司司长张自宽担任第一届组长,北京医科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四川口腔医学院等一些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均是来自各口腔医学院的专家和牙防工作者。

  此后,在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以相同的模式,成立相应的牙防指导组,它们也都挂在各省市的口腔医学院内。

  最初的赞助者

  当时牙防组一万、两万的活动经费,完全是由牙膏工业方面支持的。

  “我们的支持,不要求做广告,不要求回报。”

  由于没有经费,全国牙防组一开始就必须依赖“赞助”开展活动。

  张博学说,全国牙防组的任务主要是,协助卫生部制定全国牙病防治工作和有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协调全国牙病防治工作,促进牙病防治重大成果和新技术的推广使用,并在相关领域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当时,主要的工作形式就是开会。但是,这个组织连开会的经费都没有。

  “1989年,中国的第一次全国牙防组会议,大伙儿是坐在教室的板凳上开的。”

  张震康说,当时他想将会议安排在宾馆里开,可实在筹不出钱。就连会后一块儿聚餐的饭钱都没有,“会后,大伙就一同吃盒饭。”

  张震康将医学院的大教室腾空,放了许多椅子,最后连硬板凳都用上了。卫生部部长、老教授、老专家都聚集到这间教室里,其中一位80多岁的老教授也坐在板凳上参加会议。

  在最初对全国牙防组进行的赞助活动中,焦玉峰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焦玉峰是中国牙膏工业协会的副理事长。上世纪60年代,在他的带领下,中国生产出第一支含氟牙膏。“可当时中国一半以上人不刷牙。牙膏卖不出去。”

  焦玉峰那时就提倡“医、工、商”相联合。医务界要指导如何生产能起到口腔保健作用的牙膏,牙膏工业进行试验,商业界加强流通环节。

  这样就能打开牙防局面。全国牙防组的成立正契合了焦玉峰医工商相联合的想法。

  “那时,牙防组每次进行活动都先和我联系。”焦玉峰说,他们要开会之前都会和他说有多少人参加、需要多少经费,他就去想想办法。当时一万、两万的活动经费,完全是由牙膏工业方面支持的。“我们的支持,不要求做广告,不要求回报。”

  焦玉峰资助的费用用于各个方面,“宣传画册的费用也是牙膏工业方面出的。”从第一份宣传资料,到后来的宣传画,全国牙防组提前做出计划,核算出经费。当时协会下有200多个会员,焦玉峰就发动所有的牙膏厂支持,提供赞助。

  回报还是出现了。全国牙防组在进行了第一年的宣传后,当年各个牙膏厂的牙膏就脱销了。

  牙防基金会融资渠道

  许多企业纷纷以现金和实物等不同形式投入资金,很快,牙防基金会的资金从1000万就积累到2000万。

  上世纪90年代,牙防基金会的成立,给全国牙防组带来了新的融资渠道

  这个融资模式,是由一家企业带来的。

  广顺公司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世俊是这个建议的提出者。这个公司由建设部、内贸部、水利部的长江办公室及香港的力保集团投资。由于投资规模比较大,李世俊想到,用这些资金中的一部分支持卫生部做一些口腔保健工作。

  当时李世俊已派人到美国进行考察,儿童的口腔保健应该注意哪些方面,“他们回来说,应该抓预防,对儿童要进行窝沟封闭,这样能防治。”这种方法在国际上已经比较成熟,但在中国口腔界还没有推广。当时,国内已有试点,但遭遇资金短缺。

  李世俊建议成立一个牙防基金会,广顺公司来承担100万的启动资金。他想到了创办已有五六年之久的全国牙防组。他认为,“如果没有经济上的长久支撑,牙防组就不可能有持续健康的发展。”

  张博学说,全国牙防组的任务主要是,协助卫生部制定全国牙病防治工作和有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协调全国牙病防治工作,促进牙病防治重大成果和新技术的推广使用,并在相关领域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当时,主要的工作形式就是开会。但是,这个组织连开会的经费都没有。

  “1989年,中国的第一次全国牙防组会议,大伙儿是坐在教室的板凳上开的。”

  张震康说,当时他想将会议安排在宾馆里开,可实在筹不出钱。就连会后一块儿聚餐的饭钱都没有,“会后,大伙就一同吃盒饭。”

  张震康将医学院的大教室腾空,放了许多椅子,最后连硬板凳都用上了。卫生部部长、老教授、老专家都聚集到这间教室里,其中一位80多岁的老教授也坐在板凳上参加会议。

  在最初对全国牙防组进行的赞助活动中,焦玉峰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焦玉峰是中国牙膏工业协会的副理事长。上世纪60年代,在他的带领下,中国生产出第一支含氟牙膏。“可当时中国一半以上人不刷牙。牙膏卖不出去。”

  焦玉峰那时就提倡“医、工、商”相联合。医务界要指导如何生产能起到口腔保健作用的牙膏,牙膏工业进行试验,商业界加强流通环节。

  这样就能打开牙防局面。全国牙防组的成立正契合了焦玉峰医工商相联合的想法。

  “那时,牙防组每次进行活动都先和我联系。”焦玉峰说,他们要开会之前都会和他说有多少人参加、需要多少经费,他就去想想办法。当时一万、两万的活动经费,完全是由牙膏工业方面支持的。“我们的支持,不要求做广告,不要求回报。”

  焦玉峰资助的费用用于各个方面,“宣传画册的费用也是牙膏工业方面出的。”从第一份宣传资料,到后来的宣传画,全国牙防组提前做出计划,核算出经费。当时协会下有200多个会员,焦玉峰就发动所有的牙膏厂支持,提供赞助。

  回报还是出现了。全国牙防组在进行了第一年的宣传后,当年各个牙膏厂的牙膏就脱销了。

  牙防基金会融资渠道

  许多企业纷纷以现金和实物等不同形式投入资金,很快,牙防基金会的资金从1000万就积累到2000万。

  上世纪90年代,牙防基金会的成立,给全国牙防组带来了新的融资渠道

  这个融资模式,是由一家企业带来的。

  广顺公司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世俊是这个建议的提出者。这个公司由建设部、内贸部、水利部的长江办公室及香港的力保集团投资。由于投资规模比较大,李世俊想到,用这些资金中的一部分支持卫生部做一些口腔保健工作。

  当时李世俊已派人到美国进行考察,儿童的口腔保健应该注意哪些方面,“他们回来说,应该抓预防,对儿童要进行窝沟封闭,这样能防治。”这种方法在国际上已经比较成熟,但在中国口腔界还没有推广。当时,国内已有试点,但遭遇资金短缺。

  李世俊建议成立一个牙防基金会,广顺公司来承担100万的启动资金。他想到了创办已有五六年之久的全国牙防组。他认为,“如果没有经济上的长久支撑,牙防组就不可能有持续健康的发展。”

    该组织提供的资料显示,其主要专职人员为两人。

  其实,全国牙防组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认可和推荐从1992年就开始了,并为此成立了一个专家评审委员会,由部分全国牙防组成员和几大口腔医学院校从事口腔保健用品研制及临床验证工作的有关专家组成。具体负责口腔保健用品质量评审工作。

  副组长卞金有在一次推荐优质口腔保健用品会议上说,评委会根据生产厂家或单位要求,在自愿合作的基础上,按照我国有关口腔保健用品的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参考国外的一些标准对一些口腔保健用品,如牙膏、牙刷、漱口液等进行了严格的检测和质量评审。

  最初,推荐的都是些国有品牌,直到宝洁公司进入中国,情势发生改变。他们迅速地与全国牙防组建立了联系,并为中国牙防基金会捐资1000万。

  全国牙防组为宝洁的佳洁士含氟牙膏做了认证,并在佳洁士的广告中频频出现自己的“权威认证”形象。

  曾在最初“赞助”了牙防组的焦玉峰说,他一直反对医务界为牙膏行业做宣传。

  因为牙防组只要宣传刷牙,就会促进牙膏工业,而不要宣传哪个产品。他担心一做广告,商业化了,就不实事求是了。“我当初支持牙防组进行保健宣传,是为了提高群众对牙齿的保护意识、保健意识,而不是宣传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明文规定:“认证机构禁止接受企业的任何赞助、资助”。

  对全国牙防组提起诉讼的李刚说,打这场官司只是觉得认证机构应该得到规范。

  “而作为一个国内知名度如此高的权威组织,更要注重自己的公正、中立和透明。”

  “我不相信什么认证。”身为中国牙膏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焦玉峰现在什么牙膏都用。他说,因为牙膏的基本配方就是一个,只是多些不同的添加剂,工艺、科技等各方面都没有很大差异,最大的区别还是在于营销手段上,“只要是通过国家质量监督局检验的牙膏,刷起来都一样。”

  “百度”一下“全国牙防组”,找到相关网页约25700篇。日前,全国牙防组在京沪两地遭遇诉讼,其权威性被质疑。

  ■链接

  全国牙防组被诉案件时间表

  ●2005年9月26日李刚在朝阳法院,起诉卫生部乐天公司和物美卖场。起诉理由为,全国牙防组对乐天口香糖的认证有欺诈消费者之嫌。法院不予受理。理由为卫生部作为行政机构不能作为民事案件的被告。

  ●9月28日李刚将卫生部改为全国牙防组,起诉于西城法院。法院立案。

  ●11月8日法院做出裁决,以“全国牙防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为由,驳回相关内容,余案移交朝阳法院。

  ●2006年2月23日李刚去法院进行“谈话”。

  ●3月2日李刚和乐天公司双方交换证据。

  ●2月17日陈江以全国牙防组等4方为被告起诉至上海市闵行区法院,理由是:全国牙防组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作出的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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