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当事明星就不该出来道歉
时间:2008年03月02日 作者:何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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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EIGHT: 200%; mso-char-indent-count: 2.0">我的回答是:如果你还有点自己性,就根本不可能讨到所有大众喜欢,这就跟在大马路上一样,你再怎么做,你有可能讨到所有熙熙攘攘的人共同喜欢吗?根本没这可能。要不,你就天天在博客里搔首弄小资使劲夸大伙也成,再跟着评论底下天天舔着大家高兴。不怕累的话,你就这样也还能凑合着把博客开个热脸贴热屁股吧。
电话那边又问:那你写博客也不是就为了招人讨厌吧?
再答:我写我自己的。讨不讨厌是他们的事情。随便。我好容易有了一个除“系统删除”硬性有限管制之外其它就可以写着好玩儿的菜园子,我种什么地下什么肥,我凭什么非要招大众喜欢呀?我也看不见他们。兴许都忙着看人家视窗再假装特有道德感呢!
如果在“艳照门”中的某当事人,因为家人、亲人由此受到了伤害,要求另一当事人道歉,这还有得可说。至于对广大网民们?呸!一声歉都不应当道。
这话说得最有力了:“我和什么人做爱,在什么地方用何种方式,那都是我自己的事,现在搞得来似乎全世界人都有权利来关心似的。”
我再换个方式比喻:人家两口子一起洗澡加性爱的照片,不幸被有人偷偷散布出去了,然后有很多网民伸脖子在窗口(不过是变成了视窗而已),满足了窥视欲之后,再抹一抹嘴脸又嚷嚷:你们下流!得给我道歉!
我怎么就觉得事情应该反过来说呢?道歉者也应该两边换过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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