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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气候问题的承诺:优势与劣势

时间:2008年03月02日  作者:《中外对话》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欧洲在抗击全球变暖的战斗中一直被誉为领袖,不过其政策真的足以防止灾难发生吗?詹妮弗•摩根对欧盟最新的气候政策建议进行了评价。

欧盟委员会主席若泽·曼努埃尔·巴罗佐上个月说:“回应气候变化的挑战,是我们这一代人政治上最大的考验。”他说这番话时,正值欧洲委员会发布了一组雄心勃勃的建议的详细内容。这些建议最先于去年达成一致,当时欧盟各国首脑提出了一揽子有关气候变化和能源的新政策。

 

2007年3月,欧盟决定单方面执行此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在2020年以前将温室气体总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0%,并且,若其他主要经济体也能承担此挑战性责任,则要进一步减排,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 30%。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欧盟各国达成了一个约束性指标,到2020年,欧盟能源供应的20% 将是可再生能源,并且在2020年前将能源利用效率提高 20%。根据规划,到2015年,将建成并投入运行10至12座碳捕获和存储的示范工厂。上个月,还公布了未来欧盟排放贸易计划(ETS)的详细内容,该方案将在2012年完成现阶段目标。ETS 这种政策方法,对欧洲经济的关键部门(如电力行业)规定了强制性的上限要求,并且如果公司将排放量控制在规定的目标以下,则允许其将许可量出售给其他需要额外许可量的公司。


 

那么,这个一揽子计划的挑战性表现在何处?逐条阅读,你就会发现其优劣参半。改后的 ETS 就是该计划的优势之一。如果欧洲委员会的这项建议被采纳,排放贸易方案将会获得很大改进:其覆盖的行业类型会得到扩大,例如将包括制铝业和制氨业。另一项进步是,在第一阶段是直接将污染许可量分配到各公司——此种方法被称为“免费发放”。但是,新建议摈弃了分配许可量的做法,而是要求公司进行购买,这种机制被称为“拍卖”。这种方法将确保排污者实际支付由于排放二氧化碳而产生的环境破坏的成本。同时,这种办法也会产生收入,其中的一部分将在成员国之间进行分配以用于气候保护。这些收入也可以进行分配,用于 2012 年后国际协议的项目,例如设备改造、防止森林滥伐或进行技术转让。在这些方面,当其他国家进行各自的排放贸易辩论时,欧洲市场可以成为他们的样板。


 

这个一揽子计划草案中的“可再生能源的指导方针”也为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提出国家约束性目标的建议,欧州委员会可将再生能源置于低碳经济的中心地位,侧重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并降低国际社会的成本。


 

碳捕获


 

然而,欧洲委员会计划的主要缺点是对碳捕获和存储 (CCS) 的建议。将发电厂和其他生产装置中排出的二氧化碳捕获并存储在地质层中,常常被引用为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办法之一。但是挑战是,此技术仍需要进行大规模的论证。


 

在 2007 年,欧州委员会提出了一项雄心勃勃的计划来解决全球煤炭使用问题。为此,欧盟不仅要建设12座使用CCS的大型示范工厂,而且还计划到2020年对所有新建的工厂强制使用CCS系统,并给2010年后建成的工厂加装CCS系统。同时,该计划也力求创造新技术,用以解决在中国、印度和美国快速增长的燃煤排放问题。


 

可是,2008年的建议却代表了一种退却:欧洲委员会从其欲使欧盟成为发电行业实现脱碳的最先进经济体的抱负退却。尽管欧盟已在媒体和政界对可再生能源计划做了很多宣传,但是即便有了 20%的 可再生能源,欧洲超过 75%新增发电量仍将来自化石燃料。煤气价格高、担心能源依赖俄罗斯,迫使人们选择煤作为新燃料。未来5年内,计划新建40座大型煤电厂。这将阻碍实现欧盟 2050 年的减排目标,即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60%。


 

新的一揽子气候计划在这方面是一个退步。它未能为示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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