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巴厘时代的悬疑
大多分析家都视去年的气候会议为成功的典范,但是这个结论是否有点为时过早呢?喻捷指出要解决这个由来已久有关公平及发展权的问题,还远的很。
如果说2007年12月份在印尼巴厘岛举办的气候变化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3次缔约方会议是一场战役,那么,虽然在这次战役中,可谓是英雄辈出,也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展望未来,前方却并不是坦途。
从现在到下一轮哥本哈根谈判的两年间,美国、日本、加拿大如何表现,仍有重大悬疑。公约下的谈判,“包括量化的减排和限排指标”、“考虑具体国情”这些字眼弱化了美国将来可能的承诺,并且给日本和加拿大留下了逃离《京都议定书》的出口。
发展中国家的贡献是巴厘的一个飞跃。在情势紧逼及审时度势下,中国带头提出,在发达国家给予实实在在的技术与资金援助前提下,发展中国家将做出同样实实在在的持续发展与政策承诺。这意味着,之前发展中国家强调的国内减缓政策将被纳入国际范畴,引进广被接纳的统计条目、标准和由第三方认证的结果。
但是,在挣扎过几个昼夜之后,路线图并没有在保证全球气候安全的长期目标上达成共识。
会后,评论界有两种意见。激进派认为,我们已经失去了最后的保护全球气候的机会。务实派认为,这是当前形势下全球各国可以获得的最好结果。
亲眼见证了谈判过程的人,大多数会支持后一种说法,尽管不尽如人意,共识仍来之不易。欧盟和发展中国家真正发扬了在多边谈判中不多见的灵活和妥协的精神。
然而,激进派的观点也不容忽视。
各国认领各自的排放目标,是保证对全球排放总量进行的控制的唯一方法。但是,目前的《京都议定书》也因此存在重大缺陷,并不能完成公约第二条所指出的“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这一水平应当在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实现。”
IPCC报告指出,2℃是避免灾难性气候变化的一个上限,可行的全球行动情景是世界排放总量在10-15年内实现峰值,然后逐年下降,到205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去一半。即使如此,仍有27-62%的可能人类守不住2℃这个隘口。在IPCC的数个情境模型中,这是保守的方案。
IPCC报告的观点在政治上得到欧盟的积极响应,却遭到了美国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反对。在关于长期目标的谈判路线图中,包含这些数字的关键内容在谈判过程中,从正文移到引言,最后直至移至脚注。即使在脚注中也未提及具体数字,只是指向了IPCC报告中的几个页码。
美国自不待言,在此平台上的任何妥协都不可能是积极的,发展中国家的理由却很难反驳。因为目前关于发达国家后京都的减排目标只规定到2020年,因此,长远来看,目前的框架必然潜藏着对发展中国家的减排和限排要求。在发达国家做出超越2020年的承诺之前,发展中国家能否接受一个基于绝对指标的减排限制实际上还存在着相当大的不确定因素。
《京都议定书》生效之后,其所约定的节能减排指标分为三个计划承诺期来分阶段实现。2012年和2018年分别是第二和第三个承诺期的起点。原本很多分析人士认为,发展中国家比较可能在第三承诺期内,也就是2018年以后的承诺期做出实质性承诺,因此,此次发展中国家的慷慨是出乎意料的。正因为如此,期待发展中国家进一步在绝对值,而不是增排速率上做出承诺是不切实际的。
另一个在未来气候制度中至关重要的机制,毕业机制的谈判也未获得任何进展。《京都议定书》在第一个附件内列出了一些发达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的名单,他们将在温室气体减排过程中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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