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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鸡的责任

时间:2007年12月14日  作者:商界评论 王中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吃鸡蛋被噎着了是谁的责任?答案居然是母鸡!看似不可思议的产品责任,现在却需要我们重新审视。
  
  
 母鸡的责任
 文/王 中
  
 作者简介:王中,德衡律师集团法律研究室主任
  
     清末,皇城根儿下的子民经历了让他们无法理解的变革:皇帝将要没有了。改朝换代是常事,从遥远的秦帝国到大清国,不知经历了多少朝多少代。但是从此没有皇帝,这是想都不敢想的啊。
     改变固有的思想,甚至动摇千古不变的生活方式,是非常艰难的事情。但在过去几个月,从宠物饲料、儿童玩具,到咳嗽药水、牙膏,中国产品接二连三遭欧美禁售。有人称MADE IN CHINA看来就像“购买者小心”的警示语,对于已经融入全球经济的中国企业而言,我们固有的产品责任观念是否还符合这种全球化的趋势呢?
  
 西式责任”不是“中式事故”
     记起前几年台湾盛香珍公司的案子。从2000年到2003年,因为有3个孩子吃他们公司生产的果冻被噎死了,产品说明上偏偏又没有类似“小心被噎死”之类的提示,因此全部责任应该由果冻公司来负,盛香珍被判罚合计11670万美元,险些倒闭。
     在有些人看来,这是一种何其荒谬的逻辑,就好像吃鸡蛋被噎死了而去怪那只生蛋的母鸡一样。盛香珍公司自然无论如何也不会去想到要在果冻的包装上作类似说明。
     国人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思维方式:在麦当劳喝热饮被烫伤了,如果孩子责怪是麦当劳的问题,一定会遭到父母的责骂,因为自己的责任不能推卸给别人。这其实是东方社会普遍的性格,非常谦虚,不喜欢惹事生非。“忍辱负重”在我们看来是一种值得赞扬的美德。
     然而美国人却不这么想,在麦当劳喝热饮被烫伤,是纸杯设计缺陷或者是没有警告提示,因此应该由麦当劳承担责任,而且打官司居然还告赢了。
     产品责任指的是因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时,产品生产者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说来,从笔记本电池爆炸再到果冻噎死人,都属于这个范畴。
     卖东西,自然不能造假,不能以次充好,不能鱼目混珠。大部分正直的中国商人,一定会非常赞同这样的法律。
     2006年10月,海尔的微波炉因为设计上的缺陷,有被电击、火灾和灼伤的危险,在波兰被通告召回。企业因为这个而遭受损失,自然没话好说,产品质量不合格,出了事故,肯定是生产商的责任。
     然而产品责任所包含的另外一部分范围,又使人百思不得其解,这甚至是对固有社会道德的一种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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