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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和他的千万富翁生产线

时间:2007年12月14日  作者:周季钢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长得很有意思”———其身高五尺不足,算不得伟岸,面相紧凑,其貌不扬,然而从批评亚马逊、小看eBay,到大凡是热闹的场所———譬如央视的《新闻会客厅》、《财富人生》,甚至是商业选秀节目《赢在中国》———我们都能看到马云的身影,听到马云的声音。从这一点上来说,马云和娱乐圈大嘴宋祖德颇有相似之处。

  马云和宋祖德不同的是,宋祖德以披露明星隐私为己任,做事损人不利己;而马云虽常以骂人为乐事,但却不断提出譬如“yes理论”、“懒人理论”、“唐僧团队理论”等创新商业理论,可谓有破有立。在一次和北大学生的交流创业经验的讲演中,马云把最辛酸的过往说得天花乱坠,4万余听众仿似吃了伟哥般兴奋,阿里巴巴的同事却泪花潸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马云的形象,已经颠覆了俊美的百度李彦宏、盛大唐骏在国人心中形成的“总裁代言人”思维定式,难怪其不讳宣称“长相和智慧成反比”。

  除了善于言词炒作之外,冒进而狂妄的草莽英雄形象也成为贴在马云脊背上的商标。

  2003年5月,马云宣布推出基于C2C模式(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的淘宝网,做这个决策的最核心理由只是因为eBay做得太好,而国内的易趣却又做得太差。马云此举,让其老友、原8848董事长王峻涛都替他捏了一把汗,因为,“这毕竟是两个不同的领域”。

  而事实却是,淘宝网推出两个月后,阿里巴巴在Alex排名是8000位;3个月后,淘宝网跃升至2000名;一年后,淘宝网爬到了第41名……

  2005年8月,阿里巴巴成功收购雅虎中国;2006年,淘宝全年交易总额突破169亿元,超过沃尔玛中国的99.3亿元。这一数字,使得长期困扰的中国商界的三大问题得以解决:一是C2C为主体的在线交易,在国内是否值得看好?二是在终端为王的时代,沃尔玛这样的巨无霸是否不可战胜?三是当企业规模越来越大时,最小的商业单元———个体是否还有力量?

  答案是肯定的。马云的成功,与其说是新经济的胜利,不如说是草莽的胜利;与其说是英雄的胜利,不如说是机会洞察者的胜利。

  如今的马云,早已被国外媒体冠以Mr.internet的头衔。而就在前两天———2007年9月16日,马云宣称阿里巴巴将在今年四季度完成香港上市,是时,公司将大批量生产出千万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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