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营销系列之一:总裁营销浮出水面
时间:2007年08月16日 作者:王逸凡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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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都有些娱乐化了,它的老板潘石屹就公开声称自己是章子怡式的娱乐人物,并准备把这种娱乐化进行到底,因为“太严肃了,太一本正经了,太装模作样了,不真实,谁看呀?”
潘石屹是北京房地产界最早玩概念的人,他推出的SOHO概念曾经遭到恶批,一时批者甚众。但是潘石屹却借力打力,大搞“危机公关”,把这些批评意见收编成一本装裱精美的书出版,书名为《投诉潘石屹,批判现代城》;同时,还在业界破天荒提出“无理由退房”。这一下,SOHO反而变得炙手可热,好像如果谁不SOHO谁就不时尚了。
紧接着,潘石屹又邀请海内外的实力派设计师在长城边设计了十几栋别墅,取名“长城脚下的公社”,当“公社”引起媒体关注时,他却说:“我不卖,我做的是建筑艺术,要供大众参考。” 这就是潘石屹! 争夺眼球 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当面对货架前的一排同样的产品时,是否是目前或者是经常有热点事件的品牌抢先从脑子里冒出来?即使你当时并没有买这种产品,最起码这种效应就会增加消费者购买该品牌产品的机率。可口可乐做了那么多的广告、活动、新闻事件为什么?不就是为了影响顾客选择的那一刹那吗?对于许多企业来讲,本来就是以聚人为本的,目光和关心度被有效的聚集,就等于已经赢了一半儿。
在各界争相讨论“眼球经济”的时代,注意力就是财富。目前,各行各业凡涉及营销、推广方面,言必称“注意力经济”,此种说法来自1997年美国学者MichaelGoldhaber的一篇题为《注意力购买者》的文章。他在文中指出:“获得注意力就是获得一种持久的财富。在信息爆炸的新经济下,这种形式的财富使你在获取任何东西时处于优先位置。因此,注意力本身就是财富。”现代社会有这样一条竞争铁律,那就是谁先让消费者知道,谁先让消费者认知,谁先让消费者试用,谁成为热销产品和强势品牌的机率就会比你的竞争对手要高。那么要想获得这些的唯一途径就是,企业必须要运用突出有力的方法来聚焦公众目光,为项目的宣传造势,获得较高的公众关心度。 因此你就必须人无我有、人有我新,只有出新招才可能制胜。而动用企业掌门人亲自出马,特别是该企业的掌门人在业界和公众中本身就有较高的知名度时,这招就更管用了。做秀也好,代言也罢,企业家站到台前来,往往可以发挥广告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其吸引的眼球更集中、更持久。你抢夺了公众的“眼球”,你就容易在消费群体脑海里的品牌排序之中抢先冒出头来,获得好的销售业绩。想想看,有多少人是因为喜欢张瑞敏、柳传志,所以喜欢海尔、联想?再想想看,张瑞敏之于海尔,柳传志之于联想,他们的传经论道每年要为企业节省多少广告费? 方兴未艾 尽管总裁营销在国外早已形成成熟的模式,但在国内,有意识、系统地发掘总裁营销的价值却是近几年的事。在我国,企业大致走过了“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不做广告阶段、到“人怕出名猪怕壮”的产品广告阶段、再到“品牌与企业家比翼齐飞”的品牌追求阶段。作为第三个阶段的集中体现,总裁
潘石屹是北京房地产界最早玩概念的人,他推出的SOHO概念曾经遭到恶批,一时批者甚众。但是潘石屹却借力打力,大搞“危机公关”,把这些批评意见收编成一本装裱精美的书出版,书名为《投诉潘石屹,批判现代城》;同时,还在业界破天荒提出“无理由退房”。这一下,SOHO反而变得炙手可热,好像如果谁不SOHO谁就不时尚了。
紧接着,潘石屹又邀请海内外的实力派设计师在长城边设计了十几栋别墅,取名“长城脚下的公社”,当“公社”引起媒体关注时,他却说:“我不卖,我做的是建筑艺术,要供大众参考。” 这就是潘石屹! 争夺眼球 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当面对货架前的一排同样的产品时,是否是目前或者是经常有热点事件的品牌抢先从脑子里冒出来?即使你当时并没有买这种产品,最起码这种效应就会增加消费者购买该品牌产品的机率。可口可乐做了那么多的广告、活动、新闻事件为什么?不就是为了影响顾客选择的那一刹那吗?对于许多企业来讲,本来就是以聚人为本的,目光和关心度被有效的聚集,就等于已经赢了一半儿。
在各界争相讨论“眼球经济”的时代,注意力就是财富。目前,各行各业凡涉及营销、推广方面,言必称“注意力经济”,此种说法来自1997年美国学者MichaelGoldhaber的一篇题为《注意力购买者》的文章。他在文中指出:“获得注意力就是获得一种持久的财富。在信息爆炸的新经济下,这种形式的财富使你在获取任何东西时处于优先位置。因此,注意力本身就是财富。”现代社会有这样一条竞争铁律,那就是谁先让消费者知道,谁先让消费者认知,谁先让消费者试用,谁成为热销产品和强势品牌的机率就会比你的竞争对手要高。那么要想获得这些的唯一途径就是,企业必须要运用突出有力的方法来聚焦公众目光,为项目的宣传造势,获得较高的公众关心度。 因此你就必须人无我有、人有我新,只有出新招才可能制胜。而动用企业掌门人亲自出马,特别是该企业的掌门人在业界和公众中本身就有较高的知名度时,这招就更管用了。做秀也好,代言也罢,企业家站到台前来,往往可以发挥广告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其吸引的眼球更集中、更持久。你抢夺了公众的“眼球”,你就容易在消费群体脑海里的品牌排序之中抢先冒出头来,获得好的销售业绩。想想看,有多少人是因为喜欢张瑞敏、柳传志,所以喜欢海尔、联想?再想想看,张瑞敏之于海尔,柳传志之于联想,他们的传经论道每年要为企业节省多少广告费? 方兴未艾 尽管总裁营销在国外早已形成成熟的模式,但在国内,有意识、系统地发掘总裁营销的价值却是近几年的事。在我国,企业大致走过了“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不做广告阶段、到“人怕出名猪怕壮”的产品广告阶段、再到“品牌与企业家比翼齐飞”的品牌追求阶段。作为第三个阶段的集中体现,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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