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刘晓庆狱后成为我的财神爷”
唐 朝:首先作为一个创业营销型经理人,就必须先学会“量体裁衣”,我认为衡量一个企业营销案例成功与否的标准应该是:“合适的就是最好的”。我记得非常清楚,2002年7月29日《华商报》在对刘晓庆的报道中写到,刘晓庆早在被捕前就有预感会被捕,她还亲口告诉曾经一起下过乡的知青陈先生,“如果去坐牢,我要做好三件事。首先是学好英文,我觉得现在开始学习英文为时不晚,我相信等我走出监狱的那天,我刘晓庆的英文决不会比我的演技差”。这其实正是小博士《趣味英语》最好的切入点,这也是我们选择刘晓庆的最根本动机。下面在让我们分析一下和刘晓庆对接上的人究竟有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刘晓庆前夫陈国军导演的影视作品没有给人们留下深刻影象,亲自爆料的《我和刘晓庆不得不说的故事》却实实在在买了个好价钱;当《火烧圆明园》里慈禧太后身边的“侍者”以刘晓庆男朋友出现在新闻媒体的时候,大家熟悉了姜文。姜文不仅在演艺事业里找到了自己的合适位置,而且还问鼎了‘影帝’;《我策划了刘晓庆——刘晓庆经纪人浮出水面》一书让刘晓庆‘前经纪人’王建中的名字频繁出现在新闻媒体里,而《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又让王建中在某段时间里成为媒体追逐的‘香饽饽’。因此,我们有理由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离刘晓庆越近,在某中程度上其实也就是离‘财神爷’越近,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想方设法接近‘财神爷’啊!”
记者:当时刘晓庆随时都有可能因被取消取保候审而再次锒铛入狱,在这个非常敏感时期,是什么原因促使您在这个时候您冒天下之大不韪,选择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不会是您强烈渴望自己也因此成为“名人”吧,有这种因素吗?
唐 朝:如果从营销的角度看,一个营销方案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关键的时候,你是否抓住了机遇。”其实,当时就算我们不请,也还会有别人去请刘晓庆,我认为当时大家是在等9月5日晓庆的律师拿起诉书,因为晓庆是否在起诉之列将大白于天下,一旦晓庆不在起诉之列,谁敢保证别的企业不会捷足先登呢?所以,当时根本不容许我们考虑这个新闻事件带给我们的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新闻,大公司可以考虑这些,而对于小公司来说,没有知名度的美誉度是没有任何实际经济价值的。20年前,当刘晓庆与因《庐山恋》一炮走红的著名演员张瑜在北京同住一房时,刘晓庆曾经“语重心长”的对张瑜说:“你要懂得如何炒作自己,无论这个新闻是好还是坏”。晓庆20年前就有这种超前的公关意识,20年后的我们如果还不能领悟其中的精髓,那就根本不配做一个职业经理人。
记者:当时媒体报道你们给出刘晓庆开出的“广告费”是120万?是不是正是由于企业当时根本拿不出这笔钱才导致“狱后第一单广告”告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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