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道德的里子
我的朋友老申最近满腹牢骚。原因是着了他前老板的道,在公司里押着的10万的承包款(这个怪异的名字让我觉得他像个包工头)怎么都拿不回来。
事情是这样的。老申被一位满口“忠孝仁义”的老板的个人魅力所打动,几年前加入了一家公司。本着对这位老板所讲的“职业经理人是垃圾,事业经理人才是公司的二老板,要争做公司的二老板”的话的无比折服,老申承包了公司的一个经营项目,签订了承包协议并交了10万元所谓的“承包款”。当然,作为员工,他也签订了劳动合同。
但从此老申就走上了一条打工打到亏损的路。尽管已经算是“事业经理人”了,也交了钱,但想像中二老板的风光日子他却没能过上。他上面还有“职业经理人”的上司在那里指手画脚。协议上规定的费用算进了他的成本,没规定的也算进了他的成本。公司最后算算要做亏的时候,合同不到就开始一脚把他踢了出去。老板派去的由亲信小秘组成的盘存小组甚至把在途商品都算作了库存差异,不消说,统统都要老申来承担。
算算10万元白花花的银子,老申当然心痛。可是对这个公司和这个老板,老申又似乎抱着一丝希望,希望终有真相大白的一天。毕竟,清查小组做的恶心事也不代表老板真要这么做(至少老申是这么期待的)。打官司需要花钱,也需要时间精力,老申被公司踢了出来之后,忙着自己家里的生意,真要弄将起来,打官司在经济上也未必划算。
老申其实也有拿回钱的机会,清查小组的两个大头目——一位皇亲国戚和一位小秘——要求他帮助指正他的前任上司拿取了供应商的回扣。但老申实在也对他上司做过什么一无所知。如此光明的出路,自然也无从选择。
这样的故事着实让人觉得回到了文革时期,但老申的话却又不能让人不信。转念想想,一个为公司打工的人,平白无故要亏掉10万,这话怎么都说不过去。
但职场恶心故事的背后却总有公司所谓的企业文化、理念和老板的光辉语录在那边做着背景,让人感觉到落差的巨大。老申对我说,当初就是折服于老板的人格魅力才做了承包这个绝傻的决定。他的老板对他讲“人道向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之类的伦理,也对他讲“共同的事业,公司是大家的家”之类的集体主义精神,之类的云云还有很多,要义无非是要求他在发展公司生意照顾公司利益的前提下获得成长和发展。话听来都不错。
但老申显然是只看到了事物的一面。职场的道德,公司的伦理不能光看表面和标语口号。中国文化奇特之处在于,中国的文化体系向来是一个以儒家思想作为外表,以法家思想作为内核的文化体系。这种文化体系甚至也影响了现今的大多数企业,这就是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先生所说的“伪集体主义”。
伪集体主义指的是中国人有两套理论,表面上讲集体主义,骨子里行利己主义。集体主义是用来“刷墙壁”的,为人或公司提供盘剥员工利益的合法性, 就像一块遮羞布。满嘴都是天下、集体、以公司为家之类的大话,却都是给别人听的,自己其实从来不信。
所以中国公司内,高层给低层、老板给员工讲集体主义,强调奉献、服从的义务,却往往忘了自己关心、照顾员工,关心员工利益的义务。儒家思想在这里也遭到了强奸,所谓的仁义道德,在这些老板眼中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其实是对先秦儒学的完全曲解。他们也忘记了孟子所说的“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的道理。儒家思想是讲究对应关系的,君仁和臣忠对应,父慈和子孝对应。但伪集体主义却只做单方面的宣传,他的实质,是以集体利益为幌子来满足老板自己的私欲。
老申至少犯了几个明显的错误。其一,他作为公司员工与公司签订所谓的经营合同或承包合同,这种合同本身的隐喻就是老板对他的不信任。试想如果他作为一个项目经理,如果老板真的是讲“仁义道德”的人,那么,一份简单的备忘录就可以了。老板和老申之间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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