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与达能之争:宗庆后的“中国式离婚”
范易谋:当时在我们跟宗庆后先生签订的这份建立合资企业的合同中,宗先生也是同意,将娃哈哈的品牌作为他的投资带到合资企业,转移到合资企业中。
我想如果让我来承认像宗先生这么一个收到中国人尊重的企业家,他手下领导了一个非常大的企业,有几万名的员工,像这样的领导,在1996年和2001年的2次签订合同,签订之后又说他受到了合作伙伴的恶意圈套,长期的陷害,这个让我很难相信,也很难认同。
我们坚信不管怎么样,娃哈哈这个品牌最终只属于一个国家,而且它只属于中国人民,而不管是我们公司的经济使命,还是我们的社会使命,都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娃哈哈这个品牌的发展,也是最终更好的服务中国人民,服务于中国消费者的利益,如果任何的公司,公司的领导对这样的实施没有远见,或者没有深刻的认识的话,这样的公司是不可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
主持人:宗先生对刚才他的说法……
宗庆后:你给他鼓掌,我不给他鼓掌,他是在闭着眼睛说瞎话。我始终是承认,我们以前是办过转让手续,国家没有批准,那么实际上《商标许可合同》,我给他签了这个《商标许可合同》,那么这个《商标许可合同》也应该说同意他用也同意我用,那么实际上我们也很尊重他,每次我们用了都通过他的同意,他这个商标所有权一直是合资公司的意思。
主持人:在这个纠纷方面呢,达能的人虽然没有办法来到我们现场,但是他们非常慎重地,给我们发来了一份能够代表他们立场和观点的资料。在这个资料当中,有一些在我看来和刚才您的陈述有不太相符的地方,我们可以拿到桌面上一起来探讨一下,比如前面我们提到的,这个商标转让的合同,你说这个报经了国家商标局,但是在这个资料上是这么写的:2007年初我们通过有资质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到国家商标局进行了查询,结果却出人意外地发现,国家商标局从来没有收到过有关娃哈哈商标的转让申请,更没有任何驳回转让的记录。
宗庆后:他要去问问国家商标局,他为什么去调查时没这个资料,当然我这里也可以跟你说说,因为国家商标局场地比较小,他把以前的资料装在麻袋里,放在地下室里。所以我们当时去查的时候,国家商标局专门派人去把这个麻袋找到。他是二零零几年以后,它才建了电脑系统,它查的是电脑系统。
主持人:他是07年初去进行的查询。
宗庆后:那天说2002年还是什么时候,它才建了电脑系统,就把档案才建了电脑系统。以前是没有电脑系统,那么至少国家商标局出了这么个函,给你证实了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报的,它当时为什么没有批给你,而且告诉他,你当时的商标的许可备案合同,也批准了是多少,已经给他很明确的答复。所以你现在再问问他,这个商标的所有权是不是他的,你再问问他清楚。
主持人:我相信你的这句话也是在问他们,因为真实的答案,就在你们两个人的心目当中。
宗庆后:这个不是光靠我们两个人的心目当中,这个是要依法做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如果光是我们两个人答案的话,纠纷是永远不会解决的。
主持人:这是他心中的一个疑惑,当然对达能来说,对你置疑更多的就是娃哈哈的商标被大量的非合资公司使用了。在他的这份文件当中,有这样的一段表述:他们在2007年初,同样是通过有资质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到国家商标局去查询之后发现,娃哈哈集团公司未经合营公司同意,擅自把商标的许可许可给了大量的公司使用。
宗庆后:我给你说出这几个理由,它就说不上我滥用商标。
主持人:好,来,理由之一是。
宗庆后:第一个,本身你这个合同上签得,写得清清楚楚,你是许可我使用的。
主持人:合同签好了。
宗庆后:第二个,我在用的时候,我都有明确告诉你了,你当时不提出来,你是不是已经默许了?这都明摆着的东西,怎么说你这2005年10月12日自己签的合约你都会忘记了?说从来不知道有这么多非合资公司在使用娃哈哈。














注意:本网所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