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企业:是愿景?还是现实选择?
难怪海尔董事会主席张瑞敏慨言,中国企业怎么能把有害的事情先去掉。比如,为了一己之利污染环境,老百姓连水可能都喝不上。有的人危害了社会环境,获得了利润,再捐出来一些,有什么意义?还有很多企业包括个人,偷税漏税非常严重,然后作为一个慈善家的形象把偷漏的税再拿出一些捐助,这又有什么意义?现在,中国企业首先应该先制止、解决那些给很多人制造痛苦的事情。
宏观逻辑VS微观机制
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认为,建立和谐企业,在宏观环境非常容易理解,也很容易讲通,但在与之配套的政策和运做机制上却几乎没有内容。企业的行为选择与生存环境是密切相关的,目前中国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与法律制度环境,让国内企业很难高尚起来。要跳出这种环境,难度很大,需要寻找路径依赖。
中国企业发展的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层面叫做机会项目阶段,很多做得不错的企业,能够赚到十位数字的利润,但会始终停留在第一阶段。第二层面叫做公司治理阶段,就是公司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决策和监控机制,变为一个自动的赚钱机器,能够有更好的抗风险能力。第三层面则是社会责任阶段,企业要承担更多回馈社会的公共责任,要更克己为人,谋求更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环境。
我们不能指望,空洞的说教或者理论描绘就能使习惯了偷工减料和物业管理草率敷衍的企业,能够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一般来说,当企业不承担社会责任的现象大面积发生时,其实是整个社会的责任系统运行出现了问题,所以,需要检讨的首先是社会责任系统是否完善或健全,其后才是企业组织本身的检讨和管理问题。至少,当我们谈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时,必须将企业组织纳入到整个社会的责任运行系统中来看待,而不是政府或消费者单方面的呼吁或怒斥企业组织。
显然,今天我们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现代企业就犹如一柄锋利的宝剑,具有贡献社会和伤害社会的两面性,于是,一种流行的说法开始出现,“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至少,这种说法的提出,意味着社会开始觉醒,必须有效地阻止企业伤害社会的另一面。一般来说,“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说法,主要是指企业组织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等等方面。总而言之,凡是能够想到的责任,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成为了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
管理专家孙景华认为,呼吁或强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但不能够有效制止企业伤害社会的行为,相反的是,它的本质,是在考验整个社会良好的秩序建立、以及政府组织的执法能力。因此,社会单方面呼吁企业承担责任的说法,显然有些滑稽可笑,因为社会本身是一个大的责任守恒系统,企业组织与社会生活、政府组织、供应商、销售商、消费者等等利益关系者之间,进行着一系列的责任相互转换、责任相互承担的动态运行过程。
它的另一层意思是,假如社会系统本身或是政府组织不能够首先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那么,就别期望企业组织能够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在孙景华看来,应该从三个层面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
首先,所谓的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在考验着政府组织的社会责任。事实上,政府组织作为社会上的一个特殊的组织,其组织功能之一就是在执行“社会”的运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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