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年商战风云——广告篇(上)
《销售与市场》1997年第十期, 作者: 孔繁任、徐红钢
曾几何时,商场的搏杀与较量被淹没在一片广告的喧嚣之中,如果说市场经济的演进已经无声无息地拉开了中国商战的帷幕,那么广告则是擂响了这台大戏的威风锣鼓。
广告,是企业与企业间浮出水面的实力较量?
广告,是产品与产品之间角逐的另一种视线?
广告,是艺术对商务的包装?
广告,使商品增加了智慧的附加值?
广告,是品牌经营的必由之路?
抑或是广告造就了品牌与品牌之间的弱肉强食?
也许,国的企业家根本来不及思考如此繁杂的问题,便不由自主地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广告大战。
纵观国内广告业发展的情况,且不比照发达国家,就算与港台地区相比,无论在创意、制作上,还是在投放量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至1993年,国内广告费占生产总值的比例约0.4%,预计到2000年才达到0.9%,而香港和台湾在80年代末期均已达到1%左右;国内人均广告费尚只有香港、台湾的1%左右,国内广告总额(1993年134亿元)甚至低于美国最大广告主一家公司的广告投入(约2O亿美元)。
尽管如此,8O年代以来,国内的广告投入迅猛增长,多项指标创全球最高纪录,1981年—1993年期间的平均增长率超过香港、台湾,广告营业额平均年增长40%,广告经营单位数平均年增长超过20%;广告从业人员数年平均增长超过25%。
到1996年底,国内广告营业额突破30O亿大关,达366.6亿元,比上年增长34.2%,广告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达到52871家512087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0%与7.3%,增幅较上年下降了1.6与9.1个百分点,是这几年增长最低的一年,也是发展较平稳的一年。尽管如此,神州大地,一派“中国广告在行动”的景象,还是叫人欢喜叫人忧。
国内媒体以电视、报纸、广播、杂志四大媒体为主。四大媒体1996年营业额为183亿元,占全部营业总额的1/2,可谓撑出了广告业的一片天。
从1986年—1996年10年间,四大媒体的发展势态非常迅猛,去年电视广告营业额达90.8亿元,报纸为77.7亿元,杂志为5.61亿元,广播为8.7亿元,分别比10年前增长67倍、30倍、15.7倍和24倍。1996年电视经营单位2625家,从业人员22955人;报纸广告经营单位2231家,从业人员19352人;杂志广告经营单位3825家,从业人员19352人;广播广告经营单位99O家,从业人员7664人。
媒体是信息传播的途径,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媒体可以把广告信息及时传播给受众,不但能促进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扩大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能树立品牌形象和公众形象,最终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国内媒体多为国有制性质,消费者普遍对其传播内容信赖度较高,所以广告的注目率也高,但是国内媒体也存在着一些局限性。其一,以新闻为中心,广告为辅,因此广告容量有限;其二,垄断现象严重,竞争矛盾较大。这种情况使得媒体经营单位可以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最大利益。如CCTV的广告招标、地方媒体直接掌握客户、媒体价格大幅度提高等。但近年来,报纸扩版、刊物增加、电视频道增多等,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供求矛盾,而且迫使媒体“屈尊”走向市场,加入市场竞争。媒体“坐山虎”的“老大”地位开始动摇了。近几年来国内媒体的广告业务明显受到了发行量、收视率的影响。中央媒介除了中央电视台外,几乎都出现了广告投放不足的局面,而地方权威媒介,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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