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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国企业家面临的十重险地(7)

时间:2007年04月11日  作者:Fname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工会组建风波:跨国企业何以如此怠慢消极
劳资关系

  企业家必须意识到,你所面对的不仅仅是“员工”,更重要的,他们是“人”;私人财产的安全依赖于社会公正和你所赢得的尊重

  文/本刊记者 李 源

 从2005年1月开始,田实,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外企工会联合会的副主席,变得比任何时候都忙碌起来,最近询问外企如何建立工会的咨询电话非常多,甚至人力资源服务的业务窗口也接到各大跨国公司的咨询电话,这天下午,田实就要到业务部门去,专门给业务员培训如何应答有关外企组建工会的问题。

  不论是因为沃尔玛事件的前车之鉴,还是来自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压力,都让这些跨国公司不得不行动起来。2004年10月2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向外界宣布,对于一大批包括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在内,长期不按中国法律建工会的企业,全总将把这些企业列入“黑名单”。

  事实上,工会组建的问题不单单存在于外企,非公企业中工会组建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的关注——2004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11个省份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

  所有迹象表明,以组建工会为代表的劳资关系矛盾已经成为企业家们不可回避的问题。

  组建工会之难

  对于企业声誉,可能没有哪个企业比全球500强的行业巨头们更在乎的了,全总的点名批评也许可以让沃尔玛、柯达、三星脸红一阵子,但事实上,所谓“黑名单”或许只是面对这些“负隅顽抗”的跨国公司的无奈之举,《工会法》在惩罚违法上的薄弱,很难让全总更加强硬起来。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外企劳资关系,尤其是拥有大批蓝领工人的外资企业,已经暴露出严重的问题,长期以来,一些外资企业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常常以牺牲中国员工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比如工作时间过长,工资待遇过低,工作环境十分恶劣,有的工人从事对身体有害的工种却得不到有效的劳动保护。

  2004年末的沃尔玛事件可以说是这种矛盾的集中爆发。“大部外企还是持着观望态度,”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员工关系部何畏说,“但是政府对劳资关系的重视以及相关政策的出台,会让外企组建工会成为不可不完成的任务。”从2004年起,没有工会的企业将无法通过年审,这已经成为摆在众多外企面前不可逾越的障碍。

  然而为什么外企对组建工会依然如此消极?不可忽视的一点是,对于外企来说,组建工会将是一笔不小的投资。《工会法》规定,企业需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其中60%以福利形式发还职工,另外40%上交上级工会。这意味着即使只有很少员工加入工会,企业仍然要按全部员工工资的2%缴纳经费——对于外资企业来说,全部员工甚至包括拿着高薪的外籍员工。

  这已经足以让外企们犹豫了,花钱给自己找个对头,谁也不愿意这么干。

  “但是大多数外企在核算成本与利益的时候没有注意到,2%的经费是税前缴纳的,也就是说,缴纳工会经费之后,纳税成本将随之降低,”何畏说,“同时,外企应该意识到,在企业里,没有哪个部门能像工会那样起到协调劳资关系的作用了。”

  谁更在乎“黑名单”

  2003年以来,我国劳动争议案件以每年30-40%的速度增长,远远高于GDP的增长速度。劳动争议已经从企业问题上升到了社会问题,劳资关系对中国的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走向都发生着重要的影响。

  事实上,即便没有来自政府的压力,劳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困扰企业发展的障碍。2004年,沿海地区出现前所未有的“民工荒”,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在公布2004年中国经济数据的发布会说:“这一代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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