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渠道模式”的“格力模式”

时间:2007年02月10日  作者:马瑞光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to;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align=left>格力电器股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9年,1992年正式更改名字为“格力”(GREE)。在成立之初,由于自己实力较弱,格力电器所采取的是“农村包围城市”战略,集中开发“春兰”、“华宝”等著名企业影响较弱的地区,在皖、浙、赣、湘、桂、豫、冀等省树立品牌形象,建立巩固的市场阵地。实施这一战略过程中,所运用的渠道主要是重点经营专卖店,通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顾客利益。1992年到1994年,公司的业务急速扩展,1994年格力空调器的产销量已经跃居全国第二位。但是这一段时间,格力电器的销售渠道显得混乱。

1994年底,董明珠出任公司经营部长,针对当时公司销售管理混乱的状况,她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完善了销售管理制度,使公司自1995年起没有一分钱应收款,创造了空调行业货款百分之百回笼的奇迹,公司的销售额也从1994年的4.5亿元增长到1995年的28亿元。

1996至1997年,格力原来在湖北有四个大户,他们的业绩都很好。但是,在1996年的空调大战中,这四家为了抢占地盘,开始竞相降价同根相煎,几个回合下来,格力空调的市场价格被冲得七零八落。最终,商家肉痛,厂家心痛。

有感于代价的惨重,1997年,这四家自愿走在一起在格力电器副总董明珠的牵头下,以资产为纽带成立了湖北格力电器销售公司,四家变一家,原来的四家现在成了股东,总经理由大家推举,董事长由董明珠担任。大家以股本为基准,共担风险,共得利益。业务上不分彼此,把各自的网络收在一起,统一价格对外批货。新公司成立后,只做格力,其他的品牌全部放弃。这样一来,不但价格得到控制,大家原来用在内耗的力量全部用来开拓格力市场,不断博弈后,厂商之间终于达到目标一致,共进共同,最终实现利益基本一致,“股份制区域性销售公司”这一独特的模式宣布诞生。具体讲就是在每个省选定几家大的经销商,共同出资组建销售公司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操控区域实施,从而把区域内大的经销商捆到了自己的船上。其中,格力只输出品牌和管理,在销售分公司中占有少许股份。说到底,就是把渠道、网络、市场、服务全部实现统一,共同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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