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鞍钢:我为何要主张尽早开放3G市场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购买技术专利或知识产权交易如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通过隧道,需要支付必要的过隧道费,这比投资隧道更优。中国将来怎样和其他国家进行知识产权交易或交换这是厂商行为,不一定是政府行为。政府主要职能是鼓励技术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因为技术具有外部性、外溢性。但是知识产权形成技术市场交易应该是市场行为,这是两个不同概念。技术本身是瞬息万变的,生产周期、应用周期、使用周期越来越短,企业比政府更理性也更聪明,知道是该买过路费,还是自挖隧道或合挖隧道,哪一种更合算。
报告中涉及到的具体数据,比如说像一些电信专家所提到的,印度没有3G运营商,这是由于对3G标准的不同理解。我访问印度的时候,印度电信管理局官员介绍有七家运营商使用3G技术。另外,国际组织CDG认定印度已经开展3G业务,它认为印度有四家3G运营商,也有一些机构说印度有六家3G运营商,统计差异来源使用的技术口径不同有关。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争论的实质,我们争论的实质并不是说,印度的3G运营商是七家也好,还是六家也好,而是中国必须开放3G市场,不要在新一轮的国家竞争中落伍,这个含义很清楚。不能因为对印度的3G运营商数量有争议,就将讨论引导向另外一个方向。
为什么印度电信业有相当多的制度创新,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发放全服务牌照等,因为他们感受到中国对他们的竞争,印度专家多次表示要“向中国电信业学习”,尽管目前印度电信业总体来说比中国落后。但这在新一轮的竞争中,我认为新的竞争优势本质是一种制度性的竞争,制度竞争导致市场开放,也会导致印度比较快地发展。
全球化已经把中国推到空前的竞争环境之中,国家竞争导致强烈的紧迫感、危机感。开放市场的核心就是创造一种竞争机制,使得市场中的所有人像兔子拼命的奔跑、不断的奔跑,形成一种新的追赶的潮流。
“技术中性论”
我想重申的就是“技术中性论”,这不只针对3G技术。因为技术发展变化非常快,很难识别谁是冠军,谁是亚军,必须要经过市场竞争,如同体育比赛一样,由市场竞争来选择。
并非所有技术的创新都会成为有市场的创新,这两个概念不完全等同,所以需要让市场来选择。如果经得起考验就能生存下去,如果经不起考验就是昙花一现。所以我主张,政府在使用什么样的3G技术方面持技术中性态度。
任何一个厂商为了提供更有效率的电讯服务,他不管是使用谁的技术都要使用更有效率的技术。说白了就是“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什么意思呢?无论是引进技术,还是创新技术,根本在于是否高效率地使用技术;并不在乎是谁发明了这个技术,而在于你能不能获得(包括购买)这个技术,通过这个技术扩大你的市场份额。在这点上,我们的企业要比政府官员要聪明。最重要的是,后者是不会对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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