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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代言人--家电企业的一块鸡肋

时间:2007年02月10日  作者:沈闻涧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近几年来,国内家电业掀起一股品牌代言人热潮。美的空调选择韩国女星全智贤、华凌选择香港TWIS组合、康佳选择张曼玉、澳柯玛选择孙海英、吕丽萍夫妇、TCL空调选择三位中国女排姑娘、创维签约女子十二乐坊。目前,在国内家电市场上只要拥有一定实力和优势的厂家,都会选择一些社会大众明星作为品牌代言人。

其实,家电企业选择品牌代言人在现在看来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虽然究竟是哪一个厂家最先选择品牌代言人这一做法已经无从考究。但各个空调厂家选择品牌代言人的初衷却显而易见:利用代言人传播品牌和企业形象,从而实现以小博大的目的,同时更为品牌含金量扩容。

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许多企业对选择品牌代言人出现了三种错误化的操作,从而导致品牌代言人的真正作用被极大的削弱。

一是功能夸大化。过分夸大品牌代言人的作用,认为品牌代言人是无所不能,将品牌代言人实力、影响力的大小直接转嫁到企业身上。希望借助品牌代言人的力量来带动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却忽略了在品牌代言人背后是企业所应该拥有的产品、技术、服务等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只能将企业的综合实力与强势的品牌代言人两者进行有机地结合,才能相得益彰,从而发挥出更大的效应。

二是一时兴起化。许多企业选择品牌代言人纯属一时兴起所为,为的是跟随潮流。别的企业请国内影星,我就要请国际明星,别人请一位明星代言,我就要请二位明星代言。从而在这一过程中起到炒作自己的目的。这些企业对品牌代言人的利用,就像现在社会上一首接着一首的流行歌曲,其存活价值和可利用价值是非常短的,只能是一阵风吹过。

三是缺乏系统性。许多企业的品牌代言人宣传,都是一种小大小闹,并无丝毫章法的行为。这种行为实际上就属于企业在市场推广、品牌宣传中所存在的“缺乏长期、系统性”的弊端,从而导致品牌代言人无法发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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