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医生“走穴”立规矩 外出行医每周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时间:2006年09月26日 作者:本站编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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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顾泳 通讯员 宋国梵) 昨天,市卫生局立下“硬规矩”:公立医院在编医师外出行医,每周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为追求经济效益,近年来医师“走穴”现象屡见不鲜,带来不少弊端:在外短期行医,无暇顾及患者术后并发症及恢复情况,导致疗效“打折扣”;本院遇上重大抢救事件,主力医师未经许可即外出,易导致抢救不力的严重后果等。此次市卫生局明确:本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须健全医师外出行医规定。在编医师工作日内外出行医,每周不得超过一天;休息日外出行医,须经医疗机构批准。一旦违规,将按《执业医师法》及医院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为整治医疗秩序,市卫生部门还将雇佣“医托”招徕患者、医院内部科室变相承包、医务人员收受回扣与“红包”等列入打击整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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