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业跨世纪网络营销

时间:2008-1-25  作者:郑新涛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店老酒网络营销"工程为例。

  甲方:河南赊店(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网络商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负责网络营销工程的制订、修改和推广工作,对网络营销的政策后果负责;

  负责网络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对网络产品的市场适应性负责;

  保证"赊店老酒网络产品奖项一览表"中的各种奖项,并能按时如数兑现;

  在网络市场达到网络产品促销条件时.保证网络商所辖网络市场的整合促销工作按时到位,对网络产品市场的推广负主体责任;

  承担与网络产品有关的一切宣传促销费用;

  定期进行网络总结,组织网络商交流会;

  严格执行网络执法制度,对网络营销条款中规定的违纪的网络商即时处罚和处理,保证整体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转;

  负责网络运营机制中心的管理及系列费用支出(包括微机操作系统)。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得到甲方支付的网络条款中的各种奖项,如甲方拖延、有权按有关处罚比例向甲方索要赔偿;

  有权向甲方提交区域市场广告促销方案,在达到条款中规定的条件下,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要求甲方广告促销到位、否则有权按比例要求补偿市场机遇损失;

  拥有网络营销体系中的推荐权和对被推荐商所辖市场的间接管理权;

  必须在网络产品到位后的指定时间和市场范围内,完成标准铺货率和伴随铺货的有关卖点宣传项目;

  保守网络机密,洞察同类产品信息,及时向网络管理中心反馈;

  不侵扰其它网络市场,严格遵守网络产品的价格策略,对所辖网络市场的模拟网络拥有推广、管理和调控权;

  按时参加网络的一切例事活动和有关研讨工作;

  合同到期,拥有是否继续入网的自定权。

  2.网络营销体系中严格的法制条规 

  人类文明的程度不仅表现为自觉,还表现在共同认可的法规戒律。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包含的就是自觉与法规的渗透和融合。中国白酒业网络营销保障体系中的重心环节,就是网络营销的法规处罚条例。下面仍以"赊店老酒网络营销"体系为例。 

  甲方:厂家 乙方:网络商

  甲方:如不能如数支付网络商合同中列举的系列奖项,将处以相对数额 x%的罚款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如拖延支付有关奖项,将以 A段时间为基点,每超过一个 A时间段,处罚甲方相对数额y%的罚款作为对乙方的补偿;

  在乙方达到网络市场的准备标准时,在乙方以书面形式将网络市场宣传促销申请书递交甲方的十五日内必须予以答复、否则处罚甲方所列宣传促销费总额的两倍给乙方,作为对乙方市场宣传促销的补偿;

  在乙方提供非本区域网络商低价倾销本市场有关证据起十日内,甲方必须予以处理,否则处罚低价倾销产品证据数额的五倍给乙方作为对乙方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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