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确认识网络营销及其管理具有指导作用:
(1)网络营销的管理权是属于公司的,网络营销应为公司各个部门开展业务提供支持。网络营销涉及到整个的整体利益,因此网络营销策略的制定应当为公司所有部门、所有业务人员提供支持,而不仅仅是某些部门的专利,无论公司网站的管理由哪个部门负责执行。
(2)网络营销所取得的收益是公司的收益,而不仅仅是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相关部门的收益。无论网络营销工作的实施由哪个部门负责,但都不可能完全由一个部门来承担完全工作并独享全部利益,因此在这种意义上说,至少在目前的网络营销水平上,网络营销部门并不适合作为一个利润中心。
(3)网络营销的价值不仅仅表现在网上直接销售。已经有多个调研机构研究证实,网络营销对于增加企业网下渠道的销售具有重要价值,因此网络营销的价值表现在对公司整体收益增加方面,而不仅仅是取得了多少在线直接销售,对网络营销效果的评价应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本文作者:冯英健】 http://www.jingzhengl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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