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创新 网上制胜
企业上网营销指利用互联网(即Internet,又称因特网)技术,通过对售前、售中、售后各环节的跟踪,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需求,以达到开拓市场、增加盈利目标的经营过程,它是直接市场营销(Direct Marketing)的新形式,只是由互联网替代了诸如报刊、邮件、电话、电视、广播等中介媒体,但不是直销(Direct Selling)。企业上网不仅仅是做网上广告,还是一种整体的形象树立、宣传,而且可以对企业所提供的服务进行全程的长期的实时跟踪。
因此,企业上网营销具备传统市场营销形式的一切优点,同时企业上网又具有自身特有的优势,诸如直接面向客户、可定向服务、可获得反馈信息、无地域限制、成本低廉等,它支持其他营销方式,并可发展为电子商务。
三、企业上网的市场基础
互联网(即INTERNET,又称因特网)已被联合国新闻委员会正式命名为第四媒体,并已拥有2亿多的用户。这一有别于报刊、广播、电视的新型媒体,其覆盖范围之大,发展速度之快,用户数量之多,是人们始料未及的。
1994年4月,我国正式开通了互联网国际专线,5月,中科院建立起我国第一台WEB服务器,并推出中国第一套网页,年底,上网用户数为1万;1995年底,我国上网用户数为8万;1996年底,我国上网用户数为20万;互联网在进入我国的短短几年间,注册用户的数量以每年翻一番的速度迅速普及。
我国政府在国民经济信息化的进程中也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三金工程”早在1995年前就开始启动,“政府上网工程”也于1999年正式启动。截止1999年7月,已有国家计委、经贸委、教育部、农业部等35个中央政府机构上网,建成行业信息网16个,省级政府开通站点174个,地市级以下建立政府站点467个,电信部门为此开通专线198条。
美国盖洛普机构组织进行的名为“中国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的’99中国十大城市调查报告表明,网络经济已开始渗入中国人的生活当中,10%的中国人曾使用过电脑,并且有14%的人知道互联网。在中国青年人中新技术的使用率是令人鼓舞和振奋的:18岁至29岁的北京人当中有1/3曾到互联网上“冲过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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