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中国电信业的助跑器
时间:2007年08月16日 作者:何宁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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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充当电子商务产业链的整合者是最有利于成本节约的。
电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包含了推出应用业务所必须的大量基础功能,大大降低了应用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维护成本,经营风险也小了很多,从而大幅度降低了电子商务业务的进入门槛。运营商的电子商务平台不仅能有效地屏蔽底层网络的复杂性,使得第三方业务开发商可以快捷地开发出丰富、灵活、智能的新业务,而且可以使第三方业务开发商进行动态的多业务选择和基于内容的业务识别和提供,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根据用户的偏好以及用户使用业务的环境提供不同的业务。
目前,很多通信企业都在开发此方面的项目与服务。中国电信的电子商务平台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系统、支付系统、综合接入平台等;而中国联通则一直致力于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165网站。
165网站经营的业务根据交易模式可以分为B2C业务和B2B业务。
B2C业务是指商家对个人的业务,如网上营业厅、网上商城,代收费系统、手机银行等。B2C业务交易双方可以根据业务类型选择是否需要身份认证,银行提供的支付接口也属于个人业务的范围,B2C业务的交易规模一般比较小,银行等单位对B2C业务的支付额度也有一定的限制。B2B业务是指商家对商家的业务,如代理商分销商网上业务系统等,由于交易的金额较大,并且参与交易的各方需要认可交易的安全和交易方式,因此一般要求交易各方通过证书互相认证身份。
人们经常谈到的“一站式网上支付系统”其实也属于这个范畴。早在2000年中信曾经进行过手机银行的试点,但由于技术、安全等问题的考虑未能实施。2001年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牵头完成小额支付系统、统一支付平台的建设,各省电信公司因地制宜地建立本地支付网关,形成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支付体系,为ICP、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电信业务提供一站式网上支付服务。2004年5月,中国移动和中国银联合作成立了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并于9月推出了手机钱包业务。移动支付试图通过银行卡和手机卡捆绑打开新局面,这被认为是符合政策规定的新思路。
“平台+应用”的模式要求电信运营商必须将增值业务的创新工作陆续交付给专业化的电信增值服务商,这就要求进一步的市场细分,使电子商务产业价值链上的各个细分环节都积极地参与到电子商务的发展中来。方方面面的广泛参与,不仅带来了客户的融合、技术的融合,也带来了产业的融合。
电子商务引领电信领域中的变革
企业上网和电子商务往往是跨区域的,而电信区域门户网站的影响力仅限于本地,因此本地企业上网更愿意选择有全国知名度甚至世界知名度的门户网站,以便本行业相关企业进行更大范围的选择和交易。这就为电信运营商区域门户发展企业用户群和为本地企业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应用设置了较高的门槛。
2003年,在非典的促使下诞生的中国网交会提出了很好的解决方案。本次网交会采取的是突破地域限制并且覆盖全国的针对实地展览会的“B-to-B”网上展示交易体系,是由中国电信密布全国的经营网点、优势网站和高效强大的数据网络组成的一套网络体系。从任何一个地方电信的信息港进入,均能通过全国信息共享的互联机制,实时通过网络浏览国内正在实地举办的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和经贸洽谈会,并可在网上进行经贸洽谈,参与购销交易。
目前,中国网交会有北京(千龙新闻网)、上海(上海热线)、重庆(重庆热线)、河北(河北企业在线)、辽宁(辽宁北方时空)、湖南(湖南信息港)、内蒙古(内蒙古时空)、新疆(新疆新丝路)等多个地方平台,这些均由当地的电信运营商承建并提供支撑,与地方政府、经贸委、贸促会等主管部门和专业的会展机构紧密合作运营。
“从一家传统的电信运营商向全面的信息通信服务提供商转变。”这是英国电信(BT)亚太区总裁郭汉文描述下的英国电信的现状。在2001年剥离了移动通信子公司之后,失去移动业务支撑的英国电信为了摆脱传统电信业务收入下降的困境改向发展电子商务等领域。随着信息通信技术
电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包含了推出应用业务所必须的大量基础功能,大大降低了应用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维护成本,经营风险也小了很多,从而大幅度降低了电子商务业务的进入门槛。运营商的电子商务平台不仅能有效地屏蔽底层网络的复杂性,使得第三方业务开发商可以快捷地开发出丰富、灵活、智能的新业务,而且可以使第三方业务开发商进行动态的多业务选择和基于内容的业务识别和提供,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根据用户的偏好以及用户使用业务的环境提供不同的业务。
目前,很多通信企业都在开发此方面的项目与服务。中国电信的电子商务平台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系统、支付系统、综合接入平台等;而中国联通则一直致力于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165网站。
165网站经营的业务根据交易模式可以分为B2C业务和B2B业务。
B2C业务是指商家对个人的业务,如网上营业厅、网上商城,代收费系统、手机银行等。B2C业务交易双方可以根据业务类型选择是否需要身份认证,银行提供的支付接口也属于个人业务的范围,B2C业务的交易规模一般比较小,银行等单位对B2C业务的支付额度也有一定的限制。B2B业务是指商家对商家的业务,如代理商分销商网上业务系统等,由于交易的金额较大,并且参与交易的各方需要认可交易的安全和交易方式,因此一般要求交易各方通过证书互相认证身份。
人们经常谈到的“一站式网上支付系统”其实也属于这个范畴。早在2000年中信曾经进行过手机银行的试点,但由于技术、安全等问题的考虑未能实施。2001年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牵头完成小额支付系统、统一支付平台的建设,各省电信公司因地制宜地建立本地支付网关,形成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支付体系,为ICP、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电信业务提供一站式网上支付服务。2004年5月,中国移动和中国银联合作成立了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并于9月推出了手机钱包业务。移动支付试图通过银行卡和手机卡捆绑打开新局面,这被认为是符合政策规定的新思路。
“平台+应用”的模式要求电信运营商必须将增值业务的创新工作陆续交付给专业化的电信增值服务商,这就要求进一步的市场细分,使电子商务产业价值链上的各个细分环节都积极地参与到电子商务的发展中来。方方面面的广泛参与,不仅带来了客户的融合、技术的融合,也带来了产业的融合。
电子商务引领电信领域中的变革
企业上网和电子商务往往是跨区域的,而电信区域门户网站的影响力仅限于本地,因此本地企业上网更愿意选择有全国知名度甚至世界知名度的门户网站,以便本行业相关企业进行更大范围的选择和交易。这就为电信运营商区域门户发展企业用户群和为本地企业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应用设置了较高的门槛。
2003年,在非典的促使下诞生的中国网交会提出了很好的解决方案。本次网交会采取的是突破地域限制并且覆盖全国的针对实地展览会的“B-to-B”网上展示交易体系,是由中国电信密布全国的经营网点、优势网站和高效强大的数据网络组成的一套网络体系。从任何一个地方电信的信息港进入,均能通过全国信息共享的互联机制,实时通过网络浏览国内正在实地举办的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和经贸洽谈会,并可在网上进行经贸洽谈,参与购销交易。
目前,中国网交会有北京(千龙新闻网)、上海(上海热线)、重庆(重庆热线)、河北(河北企业在线)、辽宁(辽宁北方时空)、湖南(湖南信息港)、内蒙古(内蒙古时空)、新疆(新疆新丝路)等多个地方平台,这些均由当地的电信运营商承建并提供支撑,与地方政府、经贸委、贸促会等主管部门和专业的会展机构紧密合作运营。
“从一家传统的电信运营商向全面的信息通信服务提供商转变。”这是英国电信(BT)亚太区总裁郭汉文描述下的英国电信的现状。在2001年剥离了移动通信子公司之后,失去移动业务支撑的英国电信为了摆脱传统电信业务收入下降的困境改向发展电子商务等领域。随着信息通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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