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型企业倒戈电子商务是福?是祸?
直销这个在中国一直在歧视和夹缝中生存的营销模式,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十几个年头,今年终于可以登堂入室了,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43号令《直销管理条例》发布实施。
突变
但是《直销管理条例》和11月1日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已经很明确的禁止了中国直销多层次人员团队和实施团队计酬,也就是目前的中国直销是禁止多层次、放开单层次。
在《禁止传销条例》第一章第二条和第二章第七条已经很明确说明什么是传销行为
第一章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二章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为了直销行业能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健康有序的成长,中国政府已经尝试了多种“教育方式”,并且在多个方面明显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虽然直销行业发展潜力看好,但潜在的市场与现实的市场毕竟是两回事。如果现有的市场发展和混乱大大超过了现实的市场承受能力和政府所能制约的范畴,必然带来很多忧患。
当《直销管理条例》没有发布之前,人们都在纷纷猜测未来的中国直销业会是什么样子?甚至人们开始憧憬中国直销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但当《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部法规发布后,无疑是给许多从事直销的人泼了一头冷水!
对于“禁多放单”这一事实,很多多层次直销型企业和直销从业者都很难接受,但是就在对两部法规议论纷纷的时候,为了生存,为了多年所创立的成果不至于付之东流,多层次直销型企业的管理层就开始忙碌起来了,大家绞尽脑汁去想着、这样或者那样的应对政策,就笔者与一些正在从事多层次直销型企业的管理层所了解到的,放弃多层次人员团队、停止团队计酬和奖金拨比降至30%以内---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
那么面对着《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部法规的规定,各多层次直销型企业又将如何面对呢?
锐变
面对着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各多层次直销型企业或进或退!
但是进与退、这些年所创立的人员团队与市场都将付之东流,于是大家不约而同的走了同一条路,钻法律的空子、打法律的擦边球,各多层次直销型企业一夜之间都开始变换“马甲”?
笔者在其间听到的最多的不是如何响应政府规定,听到最多的就是:我们不是直销企业,所以不受法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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