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税收流失严重
时间:2005年11月09日 作者:佚名 点击:
加入收藏 电子商务直通车
电子商务网站的零售额的税收流失严重,火热的网络交易给税收征管带来难题。
据有关税务人士介绍,虽然电子商务、个人经营网络店铺不同于街面销售,但是其作为个体工商户转让货物所有权的销售性质并没改变,仍然应该按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由于网络交易隐蔽性强,自行来税务部门申报税务登记证的人很少,所以税收监管难度较大,存在盲区。不过逃税一旦被查实,将被罚款甚至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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