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好茶,忆回首,滋味其中

中国十年商战风云

时间:2008年01月25日  作者:孔繁任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椰风"变成了"椰凤",踏雪无痕,不仔细研究,绝看不出半点破绽。

  原来,椰风公司在产品的外包装上,将行书"椰风"两个大字作为装潢使用,而同时又将由椰风汉字和汉语拼音组成的商标不起眼地印在包装上,这样就给自己的商标被人利用留下了一个大隐患。

  对此,椰风公司当然不会善罢甘休,然而当他们开始往下深究时却发现事情远非想象的那么简单。

  1993年8月23日公司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椰风天然芒果汁的外观设计专利,并于1993年12月25日获得授权,专利证号93304998.6。但是,和柯氏企业同村的一家名叫"味全"的公司也将椰风天然芒果汁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证号93304683.9,并比椰风公司早9天获得证书,而味全公司又将此专利转让给了柯氏企业。按照我国专利法有关规定,对于外观设计申请,专利机关不作实质性审查,具体做法是公布后等待异议,没有异议就授权,授权之后再等待申请撤销,没有接到撤销申请授权就得以保留。这种做法一方面可能会造成重复授权,另一方面撤销申请颇费时日,这就为一些人利用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法的交叉空隙在商标问题上扯皮,造成了可乘之机。这也就是椰风公司在追究柯氏企业不正当竞争责任时遇到的难题。 

  当年,贵州茅台酒厂与兴义贵州醇酒厂为"贵州醇"商标大打官司。双方各执一词,茅台酒厂的说法是"贵州醇"的"贵州"二字是该厂的注册商标,早已在80年代初就获得了专用权;而兴义酒厂的理由则是其已将贵州醇的外包装申请了外观专利。可见,利用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法间的空隙进行商标争夺战已非一朝一夕之事。

  看来,商标保护学问不浅;商标之争门道太多。这真是:商标,怎一个"抢"字了得! 

  小小后记:专家们建议,现代企业应该聘请精通有关知识产权法规的律师当商标顾问,并在企业内设商标专管员一名,对商标进行专项研究与管理,以确保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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