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月中新娘接到了裁员通知
今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小赵出击》栏目记者接到投诉电话,投诉人小倪在电话里着急地说,她刚办完婚礼,从外地旅游归来,就接到了单位的裁员通知,她实在想不通。
第二天下午,小倪在丈夫的陪同下,拿着一叠投诉材料依约前来。小倪气愤地说,虽然新婚期间接到裁员通知她十分不爽,但只要用人单位给予她法定的经济补偿金等,她也能顾全大局,爽快走人。问题是用人单位既想裁掉她,又不愿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岂不是“赖皮”行径?
违法嫌疑比较多
小倪自述道,她于2000年7月1日进入上海智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之职。2002年“智渊”更名为上海智洋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她的工作性质未变,只是升为主管,承担了更多的事务。
进入单位后,单位一直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4年劳动监察部门上门监察,单位才以该年为起始,与她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以劳动合同要敲公章为名,一直未把劳动合同给她一份。
小倪说,这个单位违法嫌疑特别多。虽然她早在2000年就进入该单位工作,但单位直到2002年2月1日,才办理了录用手续,并一直到2002年10月才为她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每月发工资,工资签收单都要上缴,她根本拿不到工资条。而且,用人单位为了少缴社保费,还伪造了一份低薪工资签收单让她签字。小倪举例道,去年,她的月薪是2200元,每月还有1000元的奖金,但她一边要签收3200元的工资单,一边还要签收一张1200元的假工资单。
小倪说,虽然用人单位的诸多做法都有违法嫌疑,但现在找一份收入尚可的白领工作不容易,所以,她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也是敢怒不敢言。
新婚之后遭裁员
小倪接着说道,由于“智洋”经济效益确有起伏,而她又格外珍惜自己的工作,所以,她工作特别卖力。有一次做本市19个区、县政府采购标书,她几乎天天加班,但结果不但加班费一分未拿到,连误餐费都是自己掏腰包。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加,她领取了结婚证,并在今年10月29日举行了婚礼。翌日,她的婚假获准,便与丈夫外出度蜜月。今年11月5日她与丈夫返沪,同月10日单位通知她开会。下午她赶到单位,公司陈总经理找她谈话。陈总经理首先认为她工作效率颇高,做事也十分勤劳,公司对她感觉不错。但是,由于今年公司经济效益不好,只能做结构性调整,她属于被裁人员之列。
新婚之际遭到裁员,她有点想不通,但她认为,只要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她多年工作的经济补偿金,并补足社保费,她也可以走人。但陈总经理只同意给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双方遂起争议。
小倪说,今年11月13日,她到公司上班,公司给了她一份辞工通知:因我司结构调整,公司进行裁员。员工倪某某在此行列。落款期是当天。同时公司还给了她一张2200元的经济补偿金签收单,她没有接受。
翌日,她又找到公司法人代表钱先生,提出自己工作了6年,按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裁减员工,应按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额,有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未果。气愤之下,她走进了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的大门,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
单位说法不一致
为了核实小倪的投诉,记者联系上“智洋”陈总经理,并约妥本月28日下午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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