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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劳资纠纷如何排解?

时间:2007年02月05日  作者:佚名  点击:   加入收藏   中人网
2004年7月初,普华永道北京办事处上百名高级员工秘密召开了争取权益的“北京分会会议”,选出了代表,与人力资源部门交涉。他们要求,至少将目前的薪酬提高到同业水平;改变长期无休无止的加班现象,如果加班,必须付相应的加班费;改变不近人情的管理方式,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他们还强烈要求成立工会组织,使权益保障长期化。

  这是普华永道进入中国市场十余年间,第一次遇到如此大规模的劳资纠纷。

  按照媒体的说法,这起劳资纠纷,起因是普华永道于6月底公布的薪金调整标准。一位普华永道北京办事处的员工说,他们平均薪金大约只上调了10%~20%左右,根本无法与同行相比。

  2004年,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安永、毕马威、德勤、普华永道)在中国的业务增长迅猛,每家事务所都增加了薪金,普遍上调30%以上,其中最高的几乎增加40%~50%。相比之下,普华永道的员工感到他们的付出与收益不成正比。

  有员工抱怨说,他们经常加班,有时甚至通宵达旦,工作量一点都不比其余三大事务所少。

  但他们不满的并不仅是长年累月的加班。按照普华永道薪酬规则,高级员工和经理以上的管理层不支付加班工资,但给予年终分红,但分红并不能弥补加班工资。
 
  7月1日,劳资开始对话和谈判,争论焦点在于加班费。劳方提出保护劳动权益,要求资方支付加班费。而资方表示虽然没有加班费,但每年的分红足以覆盖应该支付的加班费用。

  7月16日是普华永道高级审计员约定的“起事”日期:如果资方还不直接支付加班工资,那就不加班;到了5点半下班,全都提包回家。

  没有高级审计员加班,普华永道就无法在约定时限之前完成进行中的审计项目,这是资方无法面对的。15日下午,普华永道对大陆和香港的所有员工通报了决定。
  
  决定公布了两项针对加班工资的措施:每月加班时间的头36小时将被相应支付工资,超出36小时之外的加班时间将不被直接支付工资,转作休假时间。第二,原本于8月发放的04财年年终分红提前下发,高级审计员得到的数额在3万到4万之间。

  劳方情绪得到了相当缓解。

  但有员工表示,这只是紧急措施,并不是一个较为合理的方式,应该有更彻底的计划以缓解目前的工作负担和压力,因为导致大家反抗的根本问题并没有解决。

  首先,员工实际加班时间远远多于36小时,支付头36小时的工资只是补偿了一小部分工作量。而对超出36个小时之外的时间转作休假处理并不现实,项目一个接着一个,基本上没有时间休假。

  其次,依照普华永道以往的薪酬规则,初级员工按规则支付加班工资但没有年终分红,高级员工和经理以上的管理层不支付加班工资,但给予年终分红作为补偿。

  高级员工的年终分红由资方决定,一般是1个月到3个月的工资,相当于底薪的1/4,但这并不能弥补加班工资,使得很多高级员工在职位升迁的同时,实际收入反而下降,甚至少于初级员工所得。这便是高级员工起事的直接原因。

  上述两项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资方也清楚症结所在,但是处理起来却是相当地棘手。

  在普华永道的人事体系里,高于高级员工的是经理级,最低一层经理的月薪约2.2万,没有加班工资。如果一位高级员工的每月底薪是1万、正常工作时间是每月170个小时,那么一旦每月加班时间超过140个小时,总收入就能超过经理的2.2万月薪。而在一些大项目上,加班150个小时到200小时是很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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