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初步建立
时间:2007年02月05日 作者:杨丽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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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管理和季度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所谓协议管理,即每两年社保机构就和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签一次《协议书》,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如《协议书》明确规定,对超限使用药品、超范围和超量带药的,医院应向社保机构支付1-5倍违规费用数额的违约金;对挂床住院、轻病入院、将不可记账的费用记账、不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收费的,医院应向社保机构支付6-10倍违规费用数额的违约金;对冒名住院、做假病历等采取违规手段增加医疗保险基金不合理支出的,医院应向社保机构支付11-30倍违规费用数额的违约金等。同时坚持每季度对定点医院的病历和门诊处方进行联合交叉检查,检查患者的用药和其他诊疗项目,将违规行为及时反馈给医院,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深圳还建立了医保监督员管理制度。随着医疗保险险种不断增多,参保人不断增加,工作量大量增加。为了缓和医疗保险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矛盾,2004年开始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一批医疗保险监督员。这些医疗保险监督员,像侦察兵一样长期在定点医疗机构巡视以发现违规行为的蛛丝马迹,重点监督借卡看病、冒名做特检、以药换药、以药换物,核查门诊透析参保人的透析次数等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另外,为了发动全社会都来监督医院的行为,深圳还出台了《深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举报经核实后,市社会保险机构将对署名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为查实违法、违规数额的20%。
电脑实时监控;开展专项检查;用平均住院费用和住门比指标进行宏观调控;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并及时曝光;按照逐级审核原则,严格把好医疗保险费用审核关;坚持使用电子监察系统,依法行政;加强与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医疗保险病种费用公示制度等等,这些制度都构成了医保全方位的立体监控网。
医保法规层次不断提升
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险其它险种一样,需要依靠法律作为后盾强制实施。“十五”期间,深圳还不断努力提高医保法规层次,使医疗保险制度由规范化、制度化向法制化过渡。
1996年颁布实施的《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属于政府一般规范性文件,2003年深圳市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对医疗保险作了全面的规定,政府规章的法规层次显然高于政府一般规范性文件。
目前,深圳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法规体系包括了《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其十个配套管理办法,制度比较齐全,操作比较规范,效果比较明显。深圳市新的医疗保险制度以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实施三年多来,我市对其实施情况一直在跟踪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拟待条件成熟后建议正式列入市立法计划,进一步提升法规层次,上升为地方法规。
新闻链接
深圳于1992年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3年颁布实施《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及其所属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和具有本市户籍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中的本市户籍从业人员也参照执行。
具体而言,社会医疗保险包括了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等制度,实行和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等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管理模式,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则实行社会统筹。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又分为综
深圳还建立了医保监督员管理制度。随着医疗保险险种不断增多,参保人不断增加,工作量大量增加。为了缓和医疗保险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矛盾,2004年开始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一批医疗保险监督员。这些医疗保险监督员,像侦察兵一样长期在定点医疗机构巡视以发现违规行为的蛛丝马迹,重点监督借卡看病、冒名做特检、以药换药、以药换物,核查门诊透析参保人的透析次数等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另外,为了发动全社会都来监督医院的行为,深圳还出台了《深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举报经核实后,市社会保险机构将对署名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为查实违法、违规数额的20%。
电脑实时监控;开展专项检查;用平均住院费用和住门比指标进行宏观调控;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并及时曝光;按照逐级审核原则,严格把好医疗保险费用审核关;坚持使用电子监察系统,依法行政;加强与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医疗保险病种费用公示制度等等,这些制度都构成了医保全方位的立体监控网。
医保法规层次不断提升
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险其它险种一样,需要依靠法律作为后盾强制实施。“十五”期间,深圳还不断努力提高医保法规层次,使医疗保险制度由规范化、制度化向法制化过渡。
1996年颁布实施的《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属于政府一般规范性文件,2003年深圳市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对医疗保险作了全面的规定,政府规章的法规层次显然高于政府一般规范性文件。
目前,深圳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法规体系包括了《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其十个配套管理办法,制度比较齐全,操作比较规范,效果比较明显。深圳市新的医疗保险制度以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实施三年多来,我市对其实施情况一直在跟踪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拟待条件成熟后建议正式列入市立法计划,进一步提升法规层次,上升为地方法规。
新闻链接
深圳于1992年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3年颁布实施《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及其所属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和具有本市户籍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中的本市户籍从业人员也参照执行。
具体而言,社会医疗保险包括了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等制度,实行和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等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管理模式,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则实行社会统筹。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又分为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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