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加大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扶持力度
时间:2006年09月16日 作者:本站编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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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日前出台《关于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加大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经常性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援助活动;加强 职业 指导,提供费职业介绍服务;加强技能培训,提供培训补贴(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法定年龄内的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每人可享受不超过两次的职业培训补助);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零就业家庭中某一成员如被服务型 企业 和加工型企 招聘 就业,并签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在公益岗位就业的,还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鼓励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自谋职业和自主 创业 ,并可享受交费用及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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