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革后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原企业的债务谁承担?
时间:2006年09月16日 作者:本站编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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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企业 改革后向其工转让部分产权,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原企业的债务谁承担?
答:因为企业改制以后,事实上把企业原来的一部分股权转让给了职工,从原来单一的所有制转向了复合所有制的情况。企业的债务的处理有几种方法。第一,债务和股份按比例转移。你承继了一定的股权,也承继相应的债务。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双方的转让协议来约定,约定债务的具体承担,这样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约定债务到底由原来的股权人还是新入股的股权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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