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同工同酬仍需时日

时间:2006年09月16日  作者:本站编辑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现状:收入差距引发“失衡”

  央行调查显示,农民工收入较低,但务工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占比接近6成,已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广东、上海农民工人均收入超过万元,分别达到11052元和10416元。去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有所减少,但用工单位为农民工办理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农民工有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仅占1/3;用工单位在农民工发生工伤时提供相关费用的不足50%。

  质疑:谁拉大了中国人的收入差距?

  要保持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就必须尽快研究当代中国的“失衡”现象,收入差距不断加大是可能引发社会失衡乃至震动的“震源”之一。现在的迫切任务就是找到“震源”、诊断“震源”,并消除它的可能发作。

  我的一个朋友是大学教授,每月除不菲的 薪酬 外还有一笔厚的外出讲课费。几年下来,不但大大扩展了住房面积而且买了别墅购了轿车。日前,他去看望一位退休十多年的老领导,去时兴冲冲,回来却缄默无言。问之,答曰:老人的一句笑谈让他心痛不已。那位老人的原话是“我们之间收入太悬殊了,已经不是一个阶级了。”

  “不是一个阶级”纯系玩笑。朋友靠劳动致富,并不占有生产资料当然还属白领工人,最多也就是个“工人贵族”。但“收入太悬殊”却是普遍现象,是不争的事实。现在的问题是,在中国与这位老人有类似想法的人恐怕不在少数。如果任这种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直至悬殊的状况长期存在,那幺,就会有相当多的中低收入的公众感到被社会冷落与排斥,从而造成心理失衡,产生消极甚至逆反心态。逆反即不稳,失衡岂有社会安定?

  解码:“打破用工性质”要彻底

  那么,是“谁”导致了中国各阶层公众收入的巨大差异呢?

  首先应该看到的是发展性成因起的作用。我们平时笼统说的所谓收入差距其实有三种。一种是不同地区的人均收入差距;第二种是城乡居民的人均收入差距;第三是处在同一发展水平的地区(如同一省区同一城市同一区县)居民人均收入的差距。很明显,前两种差距的最初形成与某种固态资源(如气候、土质、地理环境、工业化所需自然资源和后生资源如交通)有关。而差距的拉大则是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加快而加大的。我们可以把这种差距拉大的成因称为“发展性成因”。此其一。

其二是结构性成因。这里所说的结构是指收入结构。目前,中国城乡居民的收入结构已经变得日益多元化。除一般的专一 职业 的收入外,职多能性的劳动收入已非常普遍。与此同时,对一个公民来说,他的收入还常常包括有经营性收益、风险投资回报等。显然,在这种收入结构多元化状况下出现的收入差距,带有较多的个人与家庭色彩。

其三则是要素性成因。要素性因素对收入差距拉大的作用主要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要素“进入”并参与了财富的分配。换句话说就是,由于资本与劳动对经济增长的不同贡献率,使得分配中的资本要素拥有者可以获得比一般劳动者不可比拟的财富。也就是说,这种收入差距的加大是资本“红利”与劳动收益间的差距。

其四是政策性成因造成的差距拉大。这里讲的主要是由于经济产业政策和劳动就业政策的变化,加大了社会成员在收入上的落差。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中国内地实行的是“低收入高就业”政策。改革开放以来,这种带有平均色彩却效率不高的劳动就业政策被整体废止。国有 企业 实行“抓大小”兼并重组后,出现了大量富裕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又由于国家在贷款等方面缺乏对中、小甚至微型企业的大力扶持和鼓励,公众 创业 的积极性很。据统计,从l999至2004的6年中,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里,每年仅增加l0万个法人企业。这对于每年新增近千万就业人口来说,真可谓杯水车薪。正因如此,国有企业改制后的下岗待业人员、一年一度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潮涌般的进城务工农民就都成为了低收入阶层的庞大“穷”员或“后备军”。没有工作,收入尚无从着落,又何谈缩小收入差距?有了这样一支人数不断扩大的失业或准失业大军,中国的基尼系数又怎幺能够不突破危机临界线呢?

其五是体制性成因。这个成因有些复杂,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甚至政治体制不断适应形势发展,进行反复探索与摸索过程中所造成的不良衍生品。体制的不定型,政策的机动性调整,新老体制交叉交错中形成的空隙,国家运行机制转型中各部门的不协调,严重的权力寻租与权钱交易,垄断型利益集团的出现……所有这些,都为一小部分人获取“灰色收入”和无偿占有和攫取财富提供了肥田沃土和“良机”。

在深入冷静地分析了中国公众收入差距不断加大的成因后,我们一方面可以看到,缩小收入差距绝非轻而易举;但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并非无解的方程。在以上五大成因中,收入差距的“结构成因”不但最好解决,而且只要加强相关的劳动法规,健全知识产权的保护,完善人才流动相关政策,那么,这项成因不但无害,而且在中国现阶段还有相当的积极作用。对于“发展性成因”,一是要依靠“三农”问题配套解决;二是要在消除城乡“二元化”上下工夫;三是要真正用经济立法(如《资源法》),确保西部地区有效利用自己的区域资源优势。解决“政策性”成因的根本途径是国家要把发展产业经济与劳动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应该通过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大力支持中、小、微型企业的创立与发展,我们可将这种国家扶持下的创业称为“人民的创业活动”。积少成多、集腋成裘,拓宽就业渠道,不但缩小收入差距可现曙光,就连让中央政府最头疼的增长方式转变为“内需”也大有希望。

难度相对较大的是“要素性成因”和“体制性成因”。对前者应周密谨慎,可以采取孙中山先生所说的“节制资本”,但决不可“废止”更不能“消灭”,否则就会因噎废食,毁掉改革开放。对资本要素,一要真正地名正言顺地予以保护;二要通过税收政策积极引导,促使资本占有者担负更多的社会责任。三要杜绝“血汗工资”现象。而对于“体制性成因”则要雷厉风行、主动出击、堵塞漏洞、果断处理,绝不能让权力寻租行为再继续下去,绝不能让垄断背后的权钱交易再继续下去,绝不能让腐败毒化和扭曲社会财富的分配。对这个公众最为痛恨的成因,执政者必须视为毒瘤与癌变,用壮士断腕的果敢,予以割除。

认清混沌是澄清混沌的开始,但愿河清有日!

展望:“国力”转向“民力”

近年来最重要的社会争议是关于“反思改革”的讨论和一系列政策辩论。争议反映了社会高度关注的三个方面:一个是继续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动力机制在哪里;一个是社会不公正问题;一个是发展背后的贫困问题。争议表明,处于底层的社会公众,最先认识到了一项基本国情,就是以发展为中心的改革,和以gdp增长为中心的发展,迄今为止并没有自动导致地区平衡、可持续发展以及共同富裕。

因此我们把“分配议题”的突出看作是对社会争议的回应。比起单一的发展思维和增长思维,强调分配制度的改革,意味着正面面对严重的社会不公正与贫困问题。分配制度改革本身也是改革,改革从这个方向深入,既能维持改革话语,也有利于重新培育改革共识与动力。这是重要的认识进步。

从强调增长,强调“国力”,转向强调收入,强调“民力”,也是许多国家经历过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减少贫困,缩小收入差距和地区差别,增加中等收入人群的比重,曾被许多国家列为最重要的政策目标和政绩指标。而中国国情条件下有所不同的一点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问题,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了公务员群体的收入与待遇问题。

尽管这个问题有很高的社会敏感度,我们还是应该坚持正面面对它。与其在一个不合理的分配制度下任由某些灰色领域滋生,不如更加公开而公平地加以讨论。在公务员队伍中,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包含两个方向。一个是压缩名目繁多的各种津贴,使薪酬结构“弃暗投明”,并有统一规范,另外一个是减少部门差别和地区差别。这种改革具有积极意义,因为它有利于在统一财政下建立统一的政府行为规范,消除因部门寻租而带来的部门差别。尽可能减少地区间差别,也有利于减少腐败和寻租,甚至有利于鼓励更多的大学生或其他人到基层去工作。

但是所有这些积极方面要真正实现,还有赖于一种行为传导链条的建立。通过规范收入制度,使政府官员消除从干预经济中获得好处的冲动。政府的行为将更多地集中于产权保障、法治环境、公正规则、权益维护等方面,通过消除制度性的障碍,帮助更多的人自由谋求发展机会并提高收入。在这样的情景下,公务员的收入问题才会在社会整体合理的背景下真正得到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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