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不亡民生无望
时间:2008年06月02日 作者:陈达夫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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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走访了国内数家国有企业以及道路运输企业,总体感觉不是很好。
普遍地看来,目前盈利能力较好的国有企业基本上均处于资源专营、产业主导和行业独占地位,甚至有些企业在所在行政区域内居于绝对的市场垄断地位,一些相关产品配套供应商从一定意义上沦为给他们打工的地位。可以说,这些国企不依靠运营模式与管理能力的竞争来获得利润,应该决定了所在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之所以保持了一种相对较低层次的共性特征;同样,几乎不用置疑地,基于地区间独占地位和巨大的市场需求相互之间的利益矛盾,导致了这类企业与民众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冲突,则必然使得社会职业衍生出一种非法性质的合理分化。这一职业已经体现为系统的运作模式——“掮客”或“票贩”式中介贸易机制,是国企的定价权力和社会的民生权利相互博弈的一种畸形载体,尽管可能因其具有一定的时代特性不能永续存在,但目前已在渐趋成熟与理性。
由于这套机制并不合法,但合理化存在,是一种可以被称作为消极的社会救济或补充机制的。一般表现为:有独占权,就一定有附庸的或雇佣的贩卖机制。这或许是一个深刻的社会游戏规则的现实表现:在不规范的组织内必得讲关系。因此,精明的“社会活动家”们应运而生,他们将“搞关系”获得交易及其贩卖交易权的运作方式进行了实际的理论化与系统化。因而,目前看来,例如活动在火车站和汽车站周边的票贩子、黑车与“兔子”之流是不可能消失的,在其他国企周围从事类似工作的编外“中间商”尚大有可为。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独占意味着暴利与无保证的质量,在需求不足或不稳,以及在组织休克或养尊处优等等复杂的背景下,特别是国企间的权利分配秩序被新政治改革或冲击后,随着替代的、廉价的、组合的和优惠的其它国企供应商的出现或加入,这时,意味着独占者业务开始出现萎缩,则需要主动出让价格权益的比例来稳定渠道以获得顾客。所以,对上述独占经营的“社会救济或补充形式”,事实上已经由“倒卖票证(计划供应)”转变为“贩卖价差(价格供应)”。
这种方式在财势时代应该是极其普遍的现象,能起到缓和社会供需矛盾的经济作用。不过,由于这种所谓的“社会救济或补充机制”实际上也是催生了新的职业分类的形成,事实上强化了“钱”的购买能力,既增加了富人对选择权的优越程度及其购买便利性,也因为剥夺或侵害了穷人的相关购买与使用权益,必然加大公共管理的难度,令社会形态变得更加复杂:幕后交易使社会变得更加黑暗,社会信任危机成为企业永续发展的最主要难题——复杂的外部环境令企业创塑品牌的活动变得非常艰难或毫无价值。
还有一些情况容易被我们忽略,那就是国企十分普遍的在职腐败与裙带关系问题,其危害程度往往远远超出我们的预计。由于缺乏良好的制度设计和制订合理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企业没有形成均衡的组织架构,则基于一种个人私欲的考虑,同企业业务链有关的员工眼见大把的钞票流入企业账房和部分高管的口袋,他们必然开始大肆营私,贿赂成为内部管理的潜规则,管理层必然沆瀣一气。而里应外合倒卖票证还只是其中很小的一种例子。这通常是国企的致命之癌,不仅因损害组织利益而严重地影响了企业前途,也因不断人为地提高产品价格加重了民众负担而不断深化民生危机。此时,业务开始萎缩的企业则逐步走向衰败与没落。
对此,甚至于,我们不需要从产品特征、业务方式、管理水平、运作模式等方面来进行综合评价与数据比对,也无须对企业的组织架构和职位设置进行评价。不仅仅是因为这些方面都将通过相关企业的市场活动,即通过它们对社会民众所提供的产品功能与服务来得以具体体现;相反,令管理学家们更加难以接受的现实,往往是可观的利润数据常常使得国企运作模式变得晦暗不明。通过国企嗜好者对我们呼吁并积极追求的新市场秩序与管理再造的奚落和嘲弄,不断让我们丧失对先进管理理念与运作技术的信心。
这时,管理领域存在的难题,已经不再是表现为理念和工具存在着落后与先进的技术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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