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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大寻谈策划(一):广告的三大方法

时间:2008年05月09日  作者:熊大寻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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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创意的广告不是好广告。这句话放之四海而皆准,连国外的企业主也不喜欢很有创意的广告,因为它们根本不卖货。我经常强调一点:一个好的广告不是让人看了之后鼓掌,而是让人看了之后掏钱。
我们的方法是,让你的广告变成消费者的熟人,怎么变成熟人呢?那就是做有频率的广告。
一个广告与消费见面的频率很高,就像你的老婆和同事一样,老婆是天天晚上见,同事是天天白天见,所以她们成为你的熟人,你对她们有足够的信任,她们对你就有足够的说服力。
而有创意的广告就像我刚才说的陌生美女,虽然看似长得漂亮但是广告频率不够,所以你不认识她,或者说不熟悉她,她也就没办法说服你去购买。因为你只有创意而没有频率,就等于零,如果太有创意就等于负数了。
人们只会相信自己天天见到、经常见到的东西,人们只会相信自己熟悉的事物,这就是潜藏在广告真理中的人性之秘。这也是为什么世界上最大的企业都是最大的广告主的原因。
要做有频率的广告,离不开大把的钱。但是没有钱或者钱不够多怎么做频率呢?这里有一个方法:我们不能在所有地方在所有人面前充大款,但我们可以在有限的地方在有限的人面前充大款。
前面我介绍过茅粮酒的案例,就是用的这种方法,我们不能在省会城市当老大,就到县城去,不能在县城当老大,就先从一条街开始,不能在一条街当老大就先从一个店开始,总之,我要保证我的广告在作战区域必须五倍于竞争对手。
世界上最高明的策略是“胜兵先胜而后求战”,即我首先保证我在作战区域我的实力超过对手几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获胜,然后我才开战。这种方法其实吻合了毛泽东用兵打战的根本法则“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敌人”。
当初毛泽东所领导的红军之所以能在反围剿中多次以弱胜强,就是因为他充分地运用了运动战和游击战中自身的优势,成功地将对手分解为实力不如自己的若干部分,然后在局部战场以5倍以上的军队集中消灭敌军。从而通过多个以强胜弱的局部战斗的胜利取得整个战役的胜利,从而达到所谓的以弱胜强。
其实他根本不是以弱胜强而是彻头彻尾的以强胜弱。事实上毛泽东在其所亲自指挥的任何一次战役中都严格遵循着“十则围之,五则分之”的不变军事法则。也就是说,兵力是对手十倍的时候就把对手围困起来,兵力是对手五倍的时候就把对手兵力分而击之。
在广告和营销过程中,我们也要学会创造局部优势,保证在局部的实力是对手的数倍,只有达到这个量,才能取得局部战役压倒性的优势,积小胜为大胜,最终实现全局胜利。
现代力学有一个压强原理:
P=F/S 即压强等于压力除于受力面积
A.在压力(F)一定的情况下,受力面积(S)越小则取得的压强(P)越大,反之亦然。

B.在受力面积(S)一定的情况下,压力(F)越大则取得的压强(P)越大,反之亦然。

C.要想取得压强(P)最大化有两种方法:
第一尽可能地增大压力(F);
第二尽可能地减小受力面积(S)。

P是广告效果,F是投放资金,S投放区域。
即:广告效果(P)=资金(F)/投放区域(S)

从这个公式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要想使营销效果(P)最大化有两种方法:

第一尽可能地加大投入资金(F)

第二尽可能地缩小市场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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