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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进场费”

时间:2008年04月27日  作者:文渊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收入的一部分,这些方面的收益则是隐性的,或者说并没有像店面营业收入那么明显,我们把这部分收入称之为隐性收入。

  诚然“显性收入与隐性收入”这两个方面的盈利是互相促进的,我们把这种盈利模式叫做“双促进模式”,连锁企业发展初期收入的重点会是在显性收入这一块,而随着连锁店面的不断复制,连锁平台的不断扩张,连锁品牌的持续增值,收入的重点会转移到隐性收入这一块,连锁体系与非连锁企业在店面方面的竞争优势将会非常明显,王者风范自然彰显。

  由此可见,在国内零售业发展初期,利用如收取“进场费”等各种不规范行为增加企业资金实力,加快企业扩张步伐倒也无可厚非,但是只能作为过渡措施,一旦企业零售渠道形成一定规模,要再想做大做强,只能是抛弃不规范行为这条拐杖,依靠两条腿走路,这两条腿分别就是零售企业的显性收入和隐性收入。

  一方面,加强企业自身的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发展自有品牌,开展如网上销售、电话销售等新型销售模式,在现有的渠道规模上提升自身的单店盈利能力。另一方面,降低企业运作成本,提高资金运作与产业链运作能力,内外结合,增加企业赢利点。

  “进场费”,这是一个惹人耳烦的老生常谈的问题,偏偏又是一个令人尴尬的不得不谈的问题。在市场发展逐渐走向规范的今天,中国的零售连锁企业如何抛掉这艘沉沉浮浮的独木舟,找到一艘能搭载自身远行的航母,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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