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现实中国经济运作的法律应对
时间:2008年03月02日 作者:王思鲁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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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良言】 在制度设置上重在预防,且不能脱离实际。不要灾难来临时还浑然不知、不知所措;不要矫枉过正、适得其反。基于中国国情,在经济运作中深度介入法律过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法治化和人性化相结合的处理会收到更好的效果。风险防范必须跳出法律看法律,考虑心理学因素,作出人性化处理,注重刑事风险、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和知识产权保护。用动态性、前瞻性的眼光看待经济运作的未来,与时俱进。 【金玉良言】 用适合的法律专才适时地深度介入重大决策及经营活动,力求避免争议的产生。事前法律介入,的确需要一些成本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利远大于失。风险防范机制的设置主要是为了避免纠纷的产生。 【金玉良言】 “企业应与外部法律专才成为情人”,防范法律风险的第三个关键是里应外合,优势互补。经济运作中必须配备附属法律顾问甚至机构来处理日常法律事务;重大决策、制度变革、经营运作、重大纠纷化解、人员培训都必须由法律专才组成黄金拍档、分工合作,以最小的成本支出,使企业锦上添花、防患于未然甚至雪中送炭。 主讲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法学硕士王思鲁 主持人(蒋江敏:新快报总编室主任):市场经济下,企业面临的陷阱也越来越多,在众多的陷阱里,主要有两个陷阱:一个是犯法的陷阱,可能造成你坐牢或者杀身之祸;第二是风险的陷阱,签坏一个合同,随便给人作一个担保,可能就使一个好端端的企业毁于一旦。如何避免这两个陷阱也成为企业时刻都要考虑的问题。
本期沙龙邀请到了在法律界打拼多年的两位高层精英人士,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周林彬教授及以重大疑难经济、毒品犯罪的刑事辩护成名,曾办理“中国民告官第一案”的著名律师王思鲁,与大家一起分享他们多年来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宝贵经验和教训,并剖析常见经济陷阱及规避之道! 刚刚周教授给大家讲了由于中国特定的国情,企业处理法律问题首选是“私力救济”,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寻求“公力救济”。再下来,我们诚邀著名律师王思鲁先生给大家具体设计一个切实可行的经济运作法律问题处理方案。大家鼓掌! 开场白:这是中国高校最成熟、最具影响力的管理沙龙,这是在承载着中大百年辉煌历史的小礼堂隆重推出的盛会,这又是我读了七年书的母校,我十分高兴在这个我人生起点的圣地与广东企业界高层的朋友们一起学习、一起交流。
我知道,这是一场轰动性的,引起广泛关注的高层次的对话,我绝不能浪费大家宝贵的时间跟大家谈一些表层,又或者能随便找到的东西,我没有任何理由不把我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中对现实中国最深层的透视、最具价值的总结拿出来跟大家一起讨论吧?
但是,对大家来讲,法律的确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设立怎样的公司、选择推出怎样的产品、提供怎样的服务或如何的营销等等经营本身的事情。法律在公司里永远不是主角,而只能唱配角戏,只能起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是它却是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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