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衡鲁系白酒的“三力”
时间:2008年03月02日 作者:林辉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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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的“做事”行为对于消费者来说只不过是企业的一厢情愿的所作所为。在此给鲁酒企业在“营销力”层面提几点建议:
第一、营销力是一种战略。它具体要表现到企业组织设计、企业资源的利用以及资源利用的效果评估。我个人认为鲁酒企业在营销力主要是在于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这个层面,包括企业领导层制定资源的使用方向和营销人员执行资源的能力。
第二、营销力是形成职业化管理的最基础能力。由于工作的原因,经常接触一些与鲁酒企业的相关人员,我发现许多鲁酒企业的营销人员的基本技能较为缺乏。营销力最为基础的就是要求我们的营销人员在基本技能上要全面。
第三、营销真正的涵义是营造消费者的消费环境,也就是营销力重点对象就是针对消费者采取一系列的行为,这一点鲁酒企业相当缺乏。无论是企业产品的宣传还是终端市场的推广活动,相对徽酒和苏系白酒来说,距离相差甚远。
品牌力是限制鲁酒企业走出山东的主要瓶颈
品牌力包括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渠道品牌,三者的综合为品牌力。鲁酒企业的泰山特曲在省外某些市场有不俗的表现,他们的成功之处在于渠道品牌的塑造层面做的较好。鲁酒企业整体缺少品牌力,曾经的“秦池事件”对所有的鲁酒企业品牌力打击最大,它成为整个鲁酒企业复兴的主要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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