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的第一象限
时间:2008年03月02日 作者:赵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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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我们到底该以一种怎么样的态度去面对呢? 我从踏入广告行业以来,也接触了各类不同的公司,我认为,创意的东西不能一概而论,为什么? 首先,4A公司服务的客户不同,他们大都以跨国、大型客户为主。这些客户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渠道建设完善、规模大、具有一定的实力、财大气粗(相对);同时,4A一般是以平面、影视等为主要业务,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必须要有好的创意,这也为“创意”的发挥提供了一个平台。 而中小企业则相反:资金有限、渠道建设不完善、品牌运作不成熟……4A才没这个人力帮你搞,而且高额的费用也使很多企业望而却步,于是只好找“营销策划机构”。所以这类公司应运而生,这也是市场的需求所致。 我先用了一个理论(附图)来解释: 我先暂且把这个称为“创意的第一象限”。图中,横坐标向右表示重营销,向左表示注重创意,1、2象限表示企业销量上升,反之亦然。 我把创意的第一象限这么定义:随着国际化趋势步伐的加快,企业主、广告公司会更加注重营销的要素,从而使传统的创意必须围绕营销去实现。此时,销量提升的因素会从创意的第二象限,跨越到第一象限。 目前的4A公司,基本上是处于第二象限,即注重创意型的作品,满足客户的需要。但随着目前品牌战略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中小企业也对“品牌”这个概念已经越来越重视,从而出现了一大批以“营销策划”为内容的广告公司,在这个时期,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更注重用“事实说话”,首先是帮企业搞营销、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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