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的另一种命运

时间:2008年03月02日  作者:罗振宇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江南春的分众传媒,2007年的广告收入约为40亿人民币,居然成为仅次于CCTV的中国第二大媒体集团。此时,上距该公司草创不过5年。在我们这个遍地传奇的时代,40亿并不是一个了不得的数字。但这个数字落在了传统电视媒体的眼里,却是一番“别有忧愁暗恨生”的滋味:

难道垄断资源靠不住了?

偌大的央视,十四个频道,数十年经营,岁入刚过百亿。上海文广集团下辖的媒体品种几乎无所不包,在上海地区的市场占有率远远过半,2007年的广告收入也不过36亿,屈居第三。如果在他们的经营业绩中减去垄断资源的贡献,不知所剩几何?人家江南春“不发横财也能富”,我们却是“有了夜草也不肥”。

难道创意人才也不重要了?

在北京公主坟方圆几公里之内,央视各个栏目的办公场地星罗棋布。到处都能见得到行色匆匆的记者,口吐莲花的策划。上万人的精英操碎了心、熬白了头,才能供得上每天14个频道播出的滔滔洪流。可是分众传媒的员工呢?除了那些骑着自行车奔走在写字楼里换片子的小伙子们,就是广告销售团队,内容制作的创意人员几乎一个也没有。我们经常说:媒体是人才密集型的产业。但看到了这番对比之后,这话我们还能说得出口吗?

难道注意力也不重要了?

就拥有的注意力资源而言,任何一家省级卫视都远远超过分众传媒:论场所,分众传媒的液晶屏不过进占了为数不多的宾馆写字楼,而传统电视媒体则直接登堂入室进入了数以亿计的家庭;论时间,分众能够利用的不过是人们等电梯时的匆匆一瞥,而电视台则几乎占用了老百姓大部分的闲暇时间。

可是为什么在盈利水平上任何一家省级卫视都对分众传媒望尘莫及?同样是受众的注意力,为什么我们的“厚厚一圈”还不如分众传媒的“薄薄一层”值钱?这既不符合我们的直观判断,也在颠覆着企业广告投放以“到达率”为测算基础的理性逻辑。

40亿,这真是一场蹊跷的胜利。胜者,胜得不明白。败者,败得不甘心。

 

江南春喜欢用“蓝海战略”来解释自己的胜利,但也许倒是他的另一句话泄露了真正的天机:

“晚上,让人们在电视机前选择,是看电视节目还是电视广告,人们会无一例外地选择电视节目。因为节目是有内容的,而广告比电视无聊。而当人们处在一个比看广告更无聊的时间和空间时,就只好选择广告了。比如等电梯。在这种处境下,受众的注意力自然会被广告所吸引。”

请注意:此广告已非彼广告。

在“无聊”的作用下,一个奇妙的化学反应发生了:这时的“广告”实际上已经变成了可以观赏的“内容”本身,而不再是其他内容的附庸。难道不是吗?想想那些无聊的时刻:上厕所时如果没带书,洗发水瓶子上的厂址电话没准就成了最好的读物。

分众传媒的成功在无意中揭示了一个意义重大的规律——当广告成为内容时,效果最好,价值最大。这也许才是它战胜传统电视媒体的最根本的秘密。

如果你看过茨威格的小说《象棋》,你会对“无聊”的力量叹为观止。它足以把一个囚徒逼成一个象棋大师。江南春也做到了。他把广告活活地“逼”成了内容,因为他发现了电梯口这样一个特定的时空,因为他把“无聊”化作了武器。

那么,除了电梯口呢?我们有没有办法在其他条件下再现这个奇迹?在传统媒体中,有没有什么办法把广告也变成内容?就像分众已经做到的那样,实现广告价值的飞跃?

这就好比是物理学中“超导体”的研究。科学家们发现,在绝对零度下导体的电阻为零。江南春发现,在无聊的环境里广告可以变身为内容。难道这个条件的限制就不能突破吗?在常温下,就不能产生“超导现象”吗?在传统媒体里,广告就不能是内容吗?

把广告变成内容?听起来像是一个疯狂的主意。

这要么是对广告创意人员的刁难,要么就是对媒体的谋杀。一方面,广告制作无论多么精美,都无法作为单独的内容来欣赏。最好的青蛙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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