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新大陆
时间:2008年03月02日 作者:《IT经理世界》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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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在未来最有可能的盈利方式也是广告。用户在互联网上迁移的成本是非常低的,要粘住用户除了用尽各种技术及服务手段(比如社区化等)之外,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免费,这在互联网上似乎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而现在,网络游戏这个有着天然社区属性的虚拟世界也在朝着广告的方向迈进。在未来极有可能出现的局面就是,在诸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网络广告成为网络游戏运营商最大的收入来源,这个收入要远远超出5%的用户为道具付费所带来的营收,而原来CSP模式也会演变为CSL(come-stay-look)或CSA(come-stay-ad)模式。用户可以免费玩各种游戏,也可以免费获得任何道具,但是前提是要看30秒的广告或者选择广告主提供的广告性质的道具。在未来的发展中,这种方式出现的可能性极大。在四年前,一些非主流的运动竞赛类游戏及休闲游戏平台如《竞马》和够酷网已经开始做出类似的尝试。尽管他们在当时并没有获得太大的关注,但是他们的模式在今天已经开始托生于主流的游戏运营商了。
互联网的开放性和互动性能使用户迅速聚集并有效地记录其数据,这些特性使得为个体用户(而非商家)提供服务的互联网公司都具有媒体的特性。而作为媒体,毫无疑问最大的收入来源就是广告,以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公司Google为例,其99%的收入都来自于广告。按照网络游戏的模式变革规律来说,让用户获得免费的服务并向商家收取各种广告费及营销费也是必然的趋势。长久来看,互联网上的盈利模式归根结底就只有一种,那就是广告,网络游戏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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