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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挖掘新媒体商业价值(1)

时间:2008年03月02日  作者:温承宇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电影院、公交、户外、游戏、IPTV、电子杂志、博客、播客等一切人能看见的东西都成为了广告载体,也就是媒体了,而且还称之为新媒体或者新兴媒体。
  
 理论上,我们把能发布和传播信息的都可以称之为媒体,甚至一切你能感知(看到的听到甚至触摸到的)的都可以称之为媒体:
  
 农民的猪圈、蹲厕的门后、小便池的上方、出租车司机的座位后、黄包车的车篷、甚至光头们闪亮的光头......更多更多的地方都将可能称为新媒体了! 
  
 媒体数量的增加,消费者的注意力被极大分散了,最后的结果是投放广告效果的不断弱化,弱化的结果导致企业减少投放,减少投放又直接减少了媒体收入,同时广告分流也减少了媒体收入。为了提高收入,媒体广告收费逐年攀升,这样又加剧了企业减少投放,恶性循环的最后结果就是媒体的闲置资源(报纸杂志的闲置版面、电视广播的闲置时段、网络的闲置页面,其它媒体的闲置位置或闲置时间或闲置资源)越来越多。 
  
 这里,我们应当为媒体的恶性循环的结果欢呼:因为这为分账营销模式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
  
 这里,基于能感知的都是媒体的认识,所以我们用一个专业一些的名词,称之为泛媒体(Pan-Medias)。一言以蔽之,泛媒体理论认为:能传递信息的媒质都是媒体!
  
 泛媒体定义和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有异曲同工之妙,可见英雄所见略同。但是泛媒体的理论更为博大。
  
 媒体如此之众,价值如何呈现?
  
 媒体是信息载体。旧媒体新媒体、强势媒体弱势媒体也好,大媒体小媒体、优媒体劣媒体也好。媒体的价值呈现是对等的。
  
 我们抛开媒体的其它价值,站在商业和市场的角度来谈谈媒体的广告价值。从广告学角度来讲,从整个传播过程看,每一次要达到的行为只不过是对终极目标的拆分和实现,其价值有一定的衡量标准。标准来自广告主对自己的目的而做的评估,包括品牌的建立、信息的告知、活动的拉动、知名度、忠诚度等,积累下来最终与客户做对比,之后才知道广告的有效程度。
  
 还有一种,AET(advertising effectiveness test)是广告效果研究的简称。广告效果,是企业通过媒体传播广告之后,目标消费群受到的影响。广告效果研究对于企业开发成功的广告、有效运用广告费,提升产品/品牌形象,拉动销售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很明显,这些价值评估是对比价值。对比价值是相对模糊的。
  
 有没有一种更为精确的媒介广告价值的甄别方法呢?有。这种精准的媒体识别方式已经通过计算机信息技术得以实现。
  
 之前,广告界朋友大多有接触CPS(Cost Per Sales):以实际销售产品数量来换算广告刊登金额。根据实际销售额付费( Cost-Per-Sale ),每个会员根据他为商家带来的实际销售向广告主收取费用,一般按照一个百分比或固定的佣金比例收取(销售额的 10%--50% 不等)。商家不会轻易的向联盟会员付费,只有在联盟会员介绍的客人在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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