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挖掘新媒体商业价值(1)
时间:2008年03月02日 作者:温承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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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之上出现和影响的媒体形态。” 分众传媒CEO江南春:“分众就是区分受众,分众传媒就是要面对一个特定的受众族群,而这个族群能够被清晰地描述和定义,这个族群恰好是某些商品或品牌的领先消费群或重度消费群。” 阳光文化集团首席执行官吴征:“相对于旧媒体,新媒体的第一个特点是它的消解力量——消解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通信)之间的边界,消解国家与国家之间、社群之间、产业之间边界,消解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等等。” 新媒体就是能对大众同时提供个性化的内容的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融会成对等的交流者、而无数的交流者相互间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的媒体。 广告真实价值回归,让“伪品牌论”见棺材! 关于传统媒体信息被分流形成的影响,笔者曾在文章《广告找谁要效果》中提出几个观点,其中有三点: 其一、媒体的价值与价格不匹配,媒体价格明显高于价值! 这一点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最核心的原因是读者群体分流和广告效果稀释。社会进步过程中尤其是科技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促生了各类新媒体产生和原有媒体的精准化细分。“一个频道定乾坤,一张报纸行天下,一个网站网天下”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了!广告在很大程度上由原来的稀有信息传播变成了目前让人嗤之以鼻的信息垃圾(少数好广告除外)。 其二、在传播过程中对品牌行销的曲解,媒体效果虚化。 媒体数量在不断呈数量级增长的同时,优媒体和次媒体同时出现,按存在主义的理论来看,存在即是合理。但是在对品牌的曲解中,过度重视广告创意表现走入误区。在成长进程中的产品,盲目进行品牌传播投放是资源浪费。随着直复营销模式的不断进步,产品中间渠道的缩减,广告更侧重在销售的促进和营销市场的支持,广告进行品牌传播是广告本体达到一定高度的产物,而不是盲目的追求叫好而不叫座的虚策划,伪品牌(没有持久生命力的昙花)! 其三:企业沉淀出品牌,并非广告轰炸出品牌。 一些年销售额不到一千万的企业谈通过广告手段实现品牌行销是谬论。品牌是从开始就在做的,而不是媒体轰炸就能形成品牌,那只是印象,或者说单一的信息传播,离品牌相差甚远。读者可参考笔者《品牌离我们有多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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