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交营销--从汰渍联合舒肤佳说起
再回到汰渍与舒肤佳的实例,这所谓的“汰渍舒肤佳洗衣粉”强调的是“汰渍联手舒肤佳,污渍细菌藏不住”,比较受瞩目的自然是“舒肤佳”品牌被作为一种资源的合作方来运作。“舒肤佳”本已是一个强势品牌,其品牌联想中的除菌抑菌也是其资产的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在此次的联合中更是被得到巩固且合作放大。从竞争层面来看,其竞争对手是无法对这样的附加产品特性进行比较有力的正面攻击,即使走跟随策略也需要研发时间以及思考如何更精准的市场运作,才能更有效的抗击“舒肤佳”这样一个强势品牌资产所附加的特性后带来的改变;而从消费者的角度,除菌相较去污虽并非消费者的首要需求,但的确存在这样的一个未满足需求领域,汰渍添加舒肤佳带来的去污联想,给产品特性上的加分不言而喻,对普通消费者的溢价能力也值得期待。
科特勒的理论告诉我们,产品本身存在五大层次,分别是:核心利益层、一般产品层、期望产品层、附加产品层及潜在产品层。在许多的市场中,竞争多发生在产品的附加产品层,这个层别基本上是兵家必争之所,也是产品希望可直接参与竞争对手的竞争点之所在。而本次的“舒肤佳”融入到“汰渍”却是一种形式与内容都较新颖的,且基于“潜在产品层”的市场行为,较之于“附加产品层”的竞争而言,对消费者而言有更深的利益附加,并可使产品完全区别于竞争对手,因此更难被撼动。当然,单独的去污+除菌,算不上什么“远交”行为也难说出彩,很多香皂本身就具备这二者的功效,洗衣粉品类中也有专门的除菌洗衣粉品类(如婴儿专用除菌洗衣粉及立白除菌洗衣粉)。只是这种将一种品牌的资产的一部分作为一种合作方与另一品牌共同进行联合营销的做法,却的的确确可以写入国内的实战营销案例中,也绝对可称得上“远交”下的一种杂交营销方式。
可以想见,在今后的FMCG的营销实际案例中,一定会越来越多的出现类似的案例。不过这样一种运作方式,对合作双方的品牌资产要求都比较高,不是任意哪一个品牌都能做到象“舒肤佳”这样,让渡强势的品牌资产用于品牌之间的合作。也不是任一种品牌就可以与“舒肤佳”这样一个强势品牌进行1VS1的配对。弱势的品牌与“舒肤佳”合作,反倒会受其强势资产的拖累,从而使得自身的品牌资产产生偏移。这就好比一台普通PC机,非强行装一个V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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