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人,学会“搞运动”了吗?
时间:2008年03月02日 作者:韩锋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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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即可以分享好的经验做法,又可以激励广大员工的士气。在“运动”中要做好每天的日清,把“运动”开展每天的进度和目标进行对照,及时纠偏和改进,让“运动”在设定好的轨道上正常运转。
需要注意的是,“营销运动”也有其局限性。“营销运动”不是一切营销管理的“灵丹妙药”。企业的营销管理者千万不要患了“多动症”,认为企业的任何营销目标都可以靠“运动”来解决。“运动”永远代替不了企业连续的、正常的、规范化的基础管理,“运动”是为了达成企业特定阶段的特定营销目标而采取的特殊营销措施,它不能取代企业日常的营销管理。企业要克制常“搞运动”的冲动,否则只能拔苗助长。按经济学的边际收益递减原理,“运动”的效果和收益是边际收益递减的。搞的越多,效果和收益越差。所以,“营销运动”不宜过长,频度也不宜过高,要做好“劳逸结合”。笔者总结多年的“运动”经验认为,一个“运动”最长持续时间在三个月以内,两场“运动”中间间隔最少间隔一月的时间比较合适。
“营销运动”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企业里的有中国特色的营销举措之一,运用得法对企业的营销管理是有帮助的。中国企业的营销人,你学会“搞运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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