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中国化妆品法规年大事记
时间:2008年01月31日 作者:郭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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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产品能够做到全效、特效,化妆品标签该类词汇,甚至在产品命名中直接出现该类词汇,多是出于宣传的需要。此规定若实施,标示有全效等词汇的产品将会更换包装,而那些新产品就要考虑用更规范、更隐性的词汇传达产品的功用和性质。化妆品传播环境将会进一步净化,要想决胜市场就要更多地依靠品牌良好的信誉和产品过硬的品质了。 尽管业内对《规范》存在不同意见。但企业都普遍表示,会严格遵守标签规范。国家有关部门也表示会给企业一定的过渡期,并对分歧较大的部分出台具体解释。相信《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的最终实施,会为中国化妆品行业撑起更加规范的天空。 二、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7月执行,增加790种禁用物质。 事件:《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与2002版比较,新版有三大变化。一是新版修订了化妆品禁限用物质名单。增加了790种禁用物质,使现有禁用物质达到1286种。二是将卫生部2005年发布的《染发剂原料名单》纳入到规范的限用原料名单中。三是对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中部分原料进行了调整,包括删除65380;增加和改变限用条件等。通过修订,化妆品原料的监督管理明星加强,保持了我国与国际化妆品标准的接轨。 “SK-II金属门”事件、“迪豆含违禁物”事件、“牙膏二甘醇”事件……,化妆品原料风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一方面,说明人们越来越关注化妆品的安全健康。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我国原来的《化妆品卫生规范》在技术内容及具体执行上存在的问题,已不能适应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不利于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卫生部2002年发布实施了《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版),内容包括化妆品禁限用物质名单、毒理学评价方法和理化、微生物检验方法等内容。随着化妆品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检验技术的不断提高,2002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在技术内容上与欧盟65380;美国等地的管理要求存在明显差距。 2007新版的《化妆品卫生规范》禁限用物质名单参考欧盟《化妆品卫生规程》,增加790种禁用物质,现共有禁用物质1286种,而化妆品原料备案体系也在建立当中。与此同时,针对新增禁用成分的6个检验标准也在积极完成并申报国家标准。 新版《规范》的监管利刃直至化妆品“原料”这一重点,从生产源头上使行业更加规范。业内人士认为: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实施,对一直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原料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的企业而言,影响不大,但对于一些原先就对质量要求不高、打原料“擦边球”的中小型化妆品企业而言,可能会面临生存与发展的困境。 同时,业界也指出,新规虽然对原料管理要求更加严格,但在原料检测与执行上仍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对化妆品的检测方式相对比较落后,对新规中许多禁用成分都没有相关的检测方法,所以执行起来将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关键还在于化妆品行业管理模式要加强,特别是企业自律性的加强。 据悉,全国化妆品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正陆续建立相关的检验方法,继续完善各个新领域产品的标准。同时,全国化妆品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也在筹备建立“原料备案制”,借鉴国际上的经验,计划在化妆品原料商中建立联盟,由化妆品检测中心对其原料出具相关检测证明,然后到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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