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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游走在想象力与忽悠之间

时间:2008年01月25日  作者:蔡立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近年来,对于营销人职业认知方面的争议,沉沉浮浮,不绝于耳——营销本身的目的是为消费者让渡价值,但国内从点子大王何阳,到医药保健品行业的蒙派营销,再到郭德纲事件,甚及以营销手法见长的史玉柱办网游,与之相关的话题,足以混淆视听,让人对这个行业、职业难以产生一种清晰的角色定位。

  无法否认的是,一直以来,编造、浮夸现象在国内营销界的确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整体上对营销本质认知不清晰的情况下,也难免会出现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比如,自赵本山的“卖拐”诞生以来,营销界不乏为之兴奋者,甚至进行大肆吹捧。这无异于在棒杀营销人自己的牌子。赵本山将一个相对于目标客户范伟构成负价值的拐忽悠给对方,不是在砸自己的招牌,又能是什么呢? 

  另外,据说,国内目前从事营销工作的人数达到近一个亿。我不知道这个数据是通过什么方式统计得出的,不过我相信,国内销售大军的确够庞大,且大多系半路出家。

  在当前国内市场营销模式不成熟,以及涉及面广泛的情况下,如何厘清营销这个行当,似乎大有必要。

  要界定营销的属性,我们可以从市场本身的变迁这一侧面来进行考察。从国际上来看,市场营销先后经历了卖方市场的生产观念阶段,注重质量和功能的产品营销阶段,买方市场初始形成时的销售(促销)阶段,以及市场高度竞争、开始注重顾客和消费者研究,甚至社会责任研究的营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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