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招商模式发展创新之道的方向性思考
时间:2008年01月25日 作者:黄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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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Special/zhongduan/Index.html" target="_blank">终端化”,辅助产品“流通化”,以下仅具体谈主导产品的操作。这里所指“终端”不包括地方零售单体小药店,而是指具有相当规模的跨区域连锁药店,或在本区域内具有数量、销售规模等绝对优势的连锁药店。理由基于以下几点:(1)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连锁药店数量约占20余万家药店总数的30%,但其销售额占整个销售总额的近6成,市场规模可见一斑;(2)与商业流通渠道相比,连锁终端的销售区域可控性更强,政策运作的执行力度更好管理,更好的解决了市场价格异常造成的市场矛盾;(3)终端作为连锁企业的自有资源,能够通过行政手段促进产品的实际动销,使产品快速切入市场,为后面的产品促销及企业宣传工作打下基础。
对连锁终端的开发,要考虑某一区域内不同代理商所辖终端出现交叉,其竞争的结果不但可能导致同企业品种价格上“自相残杀”,更甚的是,使代理商的任何一方因利益无法保证而丧失合作信心。例如江西“开心人”与湖南“老百姓”两大连锁商业就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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