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广告观——一个文案浅尝辄止的自白(2003年感悟)

时间:2008年01月25日  作者:邹文武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广告人,而且会这么的执迷不悟,成为一个非广告不做的虔诚广告囚徒,哪怕是当初选择广告专业时也不曾想过,一个原本很羞涩的很拘谨的小男孩,竟然会为了一个并非自己理想的职业,而变得这般执着而坚定。是什么魔力在使得我变得如此固执呢?哪怕面对强大的工作压力,面对激烈的竞争,却从来没有退却和丧失斗志!或许没有人会明白,就算是我自己也不能明白。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一切早已冥冥中注定了,而我只不过是在遵从命运的安排……
  
 不管是奥格威还是李奥贝纳,成功者的背后注定充满艰辛,而我们也一样在这条艰辛的路上前行……现在就来看看我对广告的理解吧,虽然不能入大师们那样深刻,但是作为初学者,或者入门者,任何有体验的人都可以对自己的经历发言,不论对与错,因为任何观念的提出,都会有人反对,真理尚且如此?何况这只词片语的见解?不是么?
  
 广告从众多专业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项专门的学科,一个全新的行业,自有其独到之处。不管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还是市场发展的需要,它的存在已成现实,我们姑且不做深论。
  
 大多数人认为,作为广告从业人员来说,如果要做好广告,则必须要能专,所谓专就是要对某一项工作要有深入的职业能力,可以手到擒来。所以做文案的只要文字功底好就行,做设计的只要设计功底强,那么至于其他的就不怎么计较了。 而我却总是觉得,事实上,广告人应该是一个杂家,他不一定是一个专家,但是他一定要是一个杂家!什么都懂,什么儒家、道家、法家、兵家……什么都要知道些,最少人们普遍知道的各家遍精髓理论要知道,要能谈起来头头是道,能唬住那些行外人,要能让人觉得你学识渊博,如此客户才能信奉你。否则你连别人普遍知道的道理都不能明白,那么拿什么来做好客户的产品(当然你可以迅速学习,但提案的时候你必须要学业有成)。所以我个人觉得如果广告人是一个专家的话,那么你可能做好某一项工作,但你决不能做出好的广告。
  
 打个比方,当你刚放下日用品行业的业务,立刻又去着手房地产行业的工作,你就要能很快上手,尽全力将把这项工作完成好。否则业务就要泡汤了,老板也要火冒三丈骂你不专业了。所以这个时候你就要发挥杂家的杂糅贯通之术了,迅速转变工作思路及方式,以最快速度掠取行业信息,并迅速消化它,并把它和自己的专业融为一体,形成自己对行业的深入认知。而这一切都是一个广告人所必须具备的,你不能说我不懂,我没有做过这个行业,所以做不好这项工作,如果有人这样认为,那么他最少不是一个合格的广告人。
  
 做广告杂家,为什么比专家好呢。这跟广告这个行业的特性有关,人的认知是有限的,我们在传达信息的时候,所以要力求简洁明了,让人一目了然产生深入的认知。而这些都与杂家的主张非常相似,杂家反对繁琐与刻板的专家主张,他们要求灵活与迅速运用各项对自己有用的工具,当然这也包括学术、信息及工具等。再者专家通常非常刻板固执己见,总觉得自己的就是正确的,别人的就是错误的,而这恰恰是广告人应回避的,所以不管是国际的本土的广告创意会都极力激发每个人的观点,以此达成一个和谐的共视,这就是所谓的最终创意结果,也就是点子。而杂家则表现的非常灵活,他能吸收每个人的观点以充实丰富自己的观点,从而是自己的创意或者方案出类拔萃。因为杂家一贯主张杂糅百家之学术,自成一家,而非专家所崇尚的罢黜百家学术,独尊自家……
  
 有一个经历对于印象深刻,这也坚定并巩固了我的这种广告杂家的广告观。
  
 一次在做一个酒的案子时,在客户给的一些资料中,有一个是关于这个酒的传奇故事(算是塑造酒的历史文化吧),当我看到第二段的时候,赫然见到唐太宗和李白同时出现在一个宴会上(两个不同时代的人怎么能站在一起呢?就算是写传奇也要有些历史常识顾及吧),我不知道为

[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

注意:本网所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站长黑板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