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销后户外广告时代

时间:2008年01月25日  作者:刘国金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om" target="_blank">营销也在创新。
  
 创新并不一定是应用高科技,可以从媒体本身做创新,找到关联性、创意表达概念和方式,超越平面,因地制宜,灵活地接触目标受众,突出表现品牌的亮点,巧妙地运用载体自身性质,让户外媒体形成强大的震撼力,营造独特的氛围体验。让户外媒体不但美化市容,提高商业活力的亮点,也提高户外广告的行业地位,及客户的最好的选择。
  
 4、产权经营
  
 2001年福州市在全国率先实行户外广告“阳光作业”,对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进行拍卖,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目前北京、上海、成都、杭州等各大城市纷纷通过招标、拍卖、出让等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使户外媒体的有了经营权,通过公开拍卖等形式、实现户外广告市场竞争“透明化”,户外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在google和百度上输入“户外广告拍卖”,搜索到的信息均超过43万条,拍卖声以及由此引发的争议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在信息不对称、政企不对等、渠道不畅通的情况下,老是整治在前,拍卖在后,理由再冠冕堂皇也不禁令人生疑。如果整治的目的是通过拍卖获取更大的收益,僵持和反弹就在所难免。此类事件的报道,媒体上前后有过很多次。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新的《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从2004年1 0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用设置规划的办法替换行政审批无疑是一大进步,34条的内容比原来的26条也更具体易于操作。2004年8月开始,《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也在公开征求意见并于1 2月1 5日正式颁布,正式取消市容整治费,明确拍卖并非公共阵地使用权取得的唯一方式,规定电子显示牌(屏)设置期限最长6年,其它为3年。其它地方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也先后在听证,在修订。条例虽然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与依然模糊的地带,在一些城市也还有反复甚至倒退,但政府监管毕竟已经(也必须)朝理性、透明的方向发展,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伟大的户外广告必将告别关系营销与作坊操作,从此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产业稳健发展。
  
 四、后户外广告时代的营销
  
 户外广告的未来发展趋势是多方面的,从营销角度研究户外广告,特别适合于后户外广告时代,户外广告的价值是其所在的地理位置,独特地理位置的户外广告能赢取超额利润,如何为其户外广告本身创造更多的价值及利润,将户外广告的地理信息与广告信息结合一起营销,是一个研究的热点。
  
 营销4P/4C
  
 1990年,美国学者劳朋特( Lauteborn )教授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提出了与传统

[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注意:本网所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站长黑板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