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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的困惑与汽车厂商的迷惘

时间:2008年01月21日  作者:沈坤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target="_blank">经销商生杀予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汽车制造企业可以在一个地方审批建设多个4S店;为了一个体面的销售数字,可以向经销商下达苛刻的年度销售任务,经销商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润,采取降价等措施进行促销;为了缓解资金紧缺压力,厂家可以向经销商转移库存,让经销商承担产品积压带来的损失。

  在厂家眼中,经销商只是4S功能和厂家经营理念的贯彻执行者,是个打工仔,是上下级的关系,而不是合作伙伴关系。这种行为不仅导致资源浪费和投资误导,也将制造商自己推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星级酒店般的4S店建设不仅大大增加了销售成本和经营风险,也在实际上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因为投资庞大,羊毛就只能从消费者这头羊身上出,4S店售后服务价格居高不下。初期因为高端市场尚未饱和,这种价格的敏感性尚未体现;到了后期,在面对其他汽车服务企业竞争的压力之下,4S店的优势渐去,而劣势明显。

  比如,对轿车进行一次常规保养,4S店收费120元;但在路边维修厂,只需70元左右的材料费,且不收工时费。同种服务价差竟高达40%以上。

  高价格撑起的保护伞给竞争留下了机会。据武汉市运管处统计,武汉有1123家汽车维修企业;但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没有任何执业资格但打着修车旗号的小店,总体算来大约有2000家,共同分食着产值达10亿元左右的大蛋糕。

  经销商的日子也不好过,由于背负着销售指标的大山,一年到头就只有埋头卖车,既没有自己的品牌形象,也无法进行个性化经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雷同的汽车4S店被束缚住了手脚,无法施展,因此也束缚了制造企业的市场份额。

  目前,上海通用等一些厂家已经对4S店占地面积大小给予“松绑”,经销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这无疑也是制造商面临竞争下的一种调整,毕竟两者是一根线上的蚂蚱,共享共荣才是发展之道。

  有意思的是,2005年4月1日,《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实施,滞后既成事实6年之后,这项政策无疑将成为推动汽车4S店模式的保护伞,汽车4S店模式还背负着市场垄断之嫌。据了解,欧盟早就于1995年决定,到2002年9月在欧盟范围内结束了特许经营模式下的汽车分销和售后服务体制,理由是——由汽车生产厂家指定零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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