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商标500强
时间:2008年01月11日 作者:郑学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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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183.46 上海市标王 宝钢 165.47 贵州省标王 贵州茅台 154.33 湖北省标王 东风 144.52 四川省标王 五粮液 133.40 山东省标王 海尔 130.28 江苏省标王 苏宁电器 110.64 湖南省标王 芙蓉王 88.62 安徽省标王 海螺 76.42 云南省标王 云烟 64.25 重庆市标王 长安 54.78 内蒙古标王 伊利 53.40 浙江省标王 娃哈哈 50.63 福建省标王 七匹狼 37.43 江西省标王 江铃 36.77 辽宁省标王 雪花 30.65 海南省标王 海南航空 30.11 山西省标王 杏花村 29.41 黑龙江省标王 哈药 26.73 河南省标王 双汇 26.19 河北省标王 三鹿 24.88 天津市标王 夏利 22.09 青海省标王 盐桥 21.04 广西标王 玉柴 19.21 陕西省标王 SHG 19.13 新疆标王 新特 16.64 甘肃省标王 金驼 14.12 西藏标王 甘露 8.05
研究背景
1、近年来,国内企业重组、兼并现象大量发生,并成为一种趋势。以往,品牌作为无形资产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最后,常常是这么一句“本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具有一定的价值”——由于商标的价值没有进行具体量化,所以在交易时只能无偿赠予收购方。如今,国内一些企业在出售时,也开始参照国际惯例——比如,鹰牌花旗参卖给健康元的时候,商标作价8000万元,占总售价的57%,比固定资产还值钱。
2、品牌不能直接进行交易,在品牌转让的时候只能转让商标。商标价值是品牌价值在交易时的价格,可以说是最真实的品牌价值。中国品牌研究院作为独立的品牌研究机构,以“资本市场认可的品牌价值评估”为宗旨,开展中国最有价值商标500强的发现工作。华润重组999、维达上市融资等,均参照过中国品牌研究院的商标价值评估。
评估说明
1、为了严谨起见,本次选取已经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并且初次注册地在中国内地的企业类商标进行评估。共对1119件符合条件的商标进行了评估,然后选取价值最高的500件商标组成中国最有价值商标500强榜单。
2、参照商标价值评估的做法,本次评估主要采用收益现值法,主要是根据企业最近两年的赢利水平来推测商标未来可能带来的超额利润,再考虑行业特点、市场状态、品牌市场地位、品牌历史等因素的影响加以修整。
3、本次评估不同于个案的商标价值评估,主要是出于研究目的,无偿为企业认识自身和其他商标的价值提供一个可比较的参考数据,所以评估的数据不是来源于实地查证,也不是由企业申报提供,而是来源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行业组织或政府的统计数据。评估本着独立、科学和公正的原则进行。
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根据《中国品牌研究院商标价值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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