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嫁接的政府责任
时间:2007年12月14日 作者:商界评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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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虱,新《劳动合同法》给无数劳动者带来欢欣鼓舞,为什么却让大规模的清理老员工浪潮在企业中蔓延? 在政府、企业与工会之间,中国何时才有自己的“社会合约”? 被嫁接的政府责任 文/本刊记者 罗建法 阿根廷新当选的总统克里斯蒂娜,在面对包括经济过热、通货膨胀严重和能源短缺等诸多挑战时,承诺进行几大领域的社会变革。 阿根廷主要工会的领导人计划在明年提出增加工资20%的要求。克里斯蒂娜的对策是在企业、政府和工会之间制订一份“社会合约”。在此合约中,政府、企业、工会都作出一定的努力和让步,以提高国民收入,缓冲通货膨胀的压力,抑制社会动荡。 而近期华为“辞职门”事件,在某种意义上正是隐射了中国“社会合约”的缺失。 在“辞职门”事件中,华为7000名资深员工集体“自愿”辞职,然后重新与华为签订劳动合同,受到了广泛的批评。外界普遍认为,华为此举是为了规避新的劳动法。2008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表面上看,新《劳动合同法》应该给无数的劳动者带来欢欣鼓舞,为什么带来的却是如此的结果? 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虱。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缺少一种类似的“社会合约”。在中国,企业员工的收入与保障,都落在企业身上,而企业作为一个追求利润的实体,其承载能力有限。假如十年之后,一个企业利润下滑,或者是出现动荡,它又何以承载员工个人乃至家庭养家糊口的重负? 而在一些福利型国家,公民社会保障的途径则广泛得多。在北欧一些国家,公民失业之后领取的救济金,能够维持其基本的生活开支,甚至是照样活得很滋润。瑞典更是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度,瑞典中央政府用于公共社会保障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50%,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是国民生产总值的60%。纵使是在以竞争闻名的美国,由美国社会保障署、劳工部、人类健康与社会服务部联合提供的各种全民性保险和福利补助,也足以分担公民的大部分社会保障,而其中,很多项目都是政府出资。失业保险等则由政府与企业协商,共同出资。 而在中国,各种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责任,最后都转移到企业身上,员工的各项保险,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员工,保险都是由员工个人和企业分担,看不见政府的影子。更为恶劣的是,少得可怜的社保基金,还常常被各级政府挪用。 政府责任的缺失,使企业陷于尴尬的境地。很多企业并非不想承担社会责任,而是本来由多方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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